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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SHQ--2021-128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7-07
文件编号: 湖政办发〔2021〕32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青山湖区“项目大会战”(2021-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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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青山湖区“项目大会战”

2021-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驻区各有关单位:

区政府研究,现将《青山湖区“项目大会战”(2021-2023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76


青山湖区“项目大会战”(2021-2023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扎实开展工业、农业、服务业、重大基础设施、新基建、公共服务六大领域“项目大会战”活动,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建设对全区经济增长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南昌市“项目大会战”(2021-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市、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坚持“项目为王”理念,聚焦重大优质产业、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公共服务等重点投资领域,通过实施为期3年的工业、农业、服务业、重大基础设施、新基建、公共服务六大领域“项目大会战”,以大项目引领大投资,以大投资带动大发展,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高质量高效率推进项目建设,为奋力建设现代产城融合新城、美丽幸福青山湖提供坚强支撑。

(二)主要目标。2021-2023年间六大领域“项目大会战”青山湖区年均力争完成投资300亿以上。其中工业项目年均力争完成80亿以上;农业项目年均力争完成5亿以上;服务业项目年均力争完成90亿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年均力争完成80亿以上;新基建项目年均力争完成15亿以上;公共服务项目年均力争完成30亿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研究梳理六大领域项目清单。“项目大会战”各牵头单位要根据总体工作方案明确的各专项领域工作目标,积极对接市牵头部门,并会同各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结合省市要求,抓紧制定出台各领域专项方案,并研究提出项目清单,建立大会战项目储备库,列入清单的重大项目要积极申报列入省、市重大重点项目、区重大重点项目予以重点推进。 (工业新基建“项目大会战”由区科工局牵头负责,农业“项目大会战”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服务业“项目大会战”由区投促局牵头负责,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大会战”由区住建局牵头负责,公共服务“项目大会战”由区发改委牵头负责)

(二)开展项目推进三个专项行动。一是开展项目谋划储备行动,结合“十四五”各类专项规划编制,重点围绕全区重点战略领域,梳理一批以区政府为主导并且将对我区未来发展全局产生重大影响的战略性项目,建立我区重大重点项目储备库。(区发改委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是开展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每年组织开展1-2次全区重大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在全区形成项目建设的浓厚氛围。(区项目办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是迎接全市项目集中巡看活动,提前筛选出巡看储备项目,紧盯工程建设进度、紧盯项目配套工程,推动项目早出形象、出好形象。(区委办、区政府办牵头,区项目办、区直有关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项目推进“五大机制”。一是完善挂点服务机制。结合转作风优环境“千名干部进千企”活动部署,明确每个重大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由区领导“一对一”挂点服务,相关属地及职能部门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强化服务、跟踪问效。(区发改委、区项目办牵头,区委办、区政府办等区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是完善项目管理机制。科学划分项目类别,严格界定项目门槛,突出重点推进项目,推行项目链条管理,滚动调整入库项目,创新项目监管模式,充分做好项目前期,对标掌握项目进展,实施项目挂牌保护。(区项目办牵头,区科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投促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等区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是完善协调调度机制。各片区指挥部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片区调度会,掌握项目进展,协调项目问题;分管区领导每两周召开专项调度会,区政府每月召开一次综合调度会,集中研究解决重大、跨片区的问题或者需要市、区统筹安排的事项和难题,区委每季度召开一次总指挥部调度会,听取全区重大重点项目推进情况,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区委办、区政府办牵头,区项目办、区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是完善督查通报机制。继续实行省市重大重点项目、区重点推进项目每月通报,对未达到链条进度的项目,通过红黄灯预警通报。“项目大会战”各牵头部门按季通报各自领域项目推进情况,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市对应牵头部门,并报区“项目大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区项目办牵头,区科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投促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等区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是完善考核评比机制。将全区重大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和“项目大会战”推进落实情况纳入高质量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对工作成效明显的片区、部门,按规定申报及时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片区、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区考核办区项目办区科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投促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项目建设各类要素保障。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纳入“项目大会战”专项方案及年度项目清单的项目,由牵头部门组织实行分类推进、台账管理、挂图作战。对计划新开工项目,要明确开工时限,各牵头部门应及时将项目清单通报各相关职能部门。一是加强项目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预算内资金、专项债、企业债等资金支持。进一步健全政银企社合作对接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和保险资金作用,引导协调银行、保险、融资担保等金融机构加大对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二是加强项目审批保障,深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提质增效改革,全面推广投资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六多合一”集成式审批改革,协调加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选址、用地、环评、施工许可等事项办理,进一步压缩工程项目审批时限,尽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三是加强项目用地保障,加快重大项目所涉及的用地规划等优化调整步伐,着力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向内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向上积极争取新增用地指标。四是加强项目用能用材保障,进一步健全项目用能、用材、市政配套等保障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加快推进。(区科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投促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城管局、区金融办、区投资集团、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供电公司等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园区管委会、各项目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项目大会战”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组长;“项目大会战”总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项目办。工业、农业、服务业、重大基础设施、新基建、公共服务“项目大会战”要分别建立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召集人、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园区管委会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项目大会战”推进机制,形成“一切围绕项目转、一切聚焦项目干”的强大合力。(区项目办、区科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投促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等区直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细化责任分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总牵头、总协调、总调度作用,统筹协调“项目大会战”推进工作。“项目大会战”各牵头部门要根据职责,牵头抓好各自领域大会战推进,协调推动各项任务加快实施。区直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加大支持力度,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园区管委会是“项目大会战”的责任主体,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切实落实属地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区项目办、区科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投促区住建局区发改委等区直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园区管委会,各项目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注重风险防控。切实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券和隐性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根据项目轻重缓急,结合地方投资能力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年度工作任务和项目推进清单。严格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和资金筹措方案审核。严禁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科学谋划布局新兴产业项目建设,防止盲目投资和产能过剩。布局建设一批强链补链延链项目,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提高产业抵御风险能力。严格落实生态环保政策,注重项目集约节约用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生态保护红线,严防破坏生态环境,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上马。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底线。(区发改委、区科工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投促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金融办、区行政审批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镇街、园区,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项目大会战”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对全区“项目大会战”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深度挖掘报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向引导作用,努力营造大会战“比赶超”的良好氛围。(区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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