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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SHQ--2023-075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6-0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做好全区2023年度第二季度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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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区直相关单位:

近期,按照省市考核要求,区政务公开办根据国办、省办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测评,发现部分单位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市政务公开办将于6月下旬对各县市区开展正式测评,市直相关单位正在开展测评,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认识,指定专人负责,逐条整改、销号管理,务必在6月1日前对照问题清单完成整改。区政务公开办将于6月2日开展第二次测评,测评情况将纳入年度考评,同时,因整改不力,影响全区工作推进,制约整体成绩的,将予以通报,并呈送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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