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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SHQ--2023-051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4-14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青山湖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第一季度打击欺诈骗保典型案例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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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基金使用秩序,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青山湖区医疗保障局本季度选取了2例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涉及串换药品、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此,青山湖区医疗保障局提醒每一位参保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事关你我,人人有责。请广大参保群众增强法律和风险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不出租、不外借,自觉抵制欺诈骗保的违法违规行为。

案例一:江西汇仁堂药品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3月15日,江西二套都市现场栏目记者根据群众提供新闻线索,暗访中发现江西汇仁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上海中路店涉嫌使用社会保障卡购买保健品。青山湖区医疗保障局成立核查小组联合第三方对江西汇仁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上海中路店进行核查。经调查江西汇仁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上海中路店存在将保健品串换医保药品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基金25080.10元。青山湖区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对该店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江西汇仁堂药品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2.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5080.10元;3.处违规金额2倍共计50160.20元的罚款;4、停止医保服务资格,解除医疗保险服务协议。

案例二:南昌宏顺大药房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3月30日,青山湖区医疗保障局对南昌宏顺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520.00元。青山湖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依据《南昌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洪医保发〔2023〕55号)文件相关规定要求,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并处以违规金额1.5倍2280.00元的罚款。

青山湖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

2023年4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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