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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南昌市青山湖区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28 14:38:27来源:浏览量:字体: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南昌市青山湖区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共青团南昌市青山湖区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南昌市青山湖区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南昌市青山湖区委员会是主管青山湖区共青团工作的区委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调查了解全区团组织状况,组织青山年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全区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团干部队伍、团员队伍建设;

(二)制定团区委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督促检查团区委全委会、常委会工作部署和工作计划的贯彻落实;

(三)指导全区青年文明社区的创建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中学和中学团组织的思想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实践和科技活动等工作,指导全区少先队工作;

(四)协助有关方面办理与全区少年儿童工作相关的事宜;

(五)负责指导全区“希望工程”工作的开展实施,负责处理区青年联合会及区志愿者协会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团区委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全区共青团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划指导工作,负责全区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拟写团区委大事记,负责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后勤服务工作以及机关的内部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南昌市青山湖区委员会共有基层预算单位1个。其中,本级1个,所属基层预算单位0个。编制人数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参照公务员事业编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0人;实有人数5人,其中:在职人数5人、包括行政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0人、全部补助事业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编外聘用人员2名。实有车辆0辆,其中定编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77.2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18.04万元;较2018年减少0.94 万元,减少5%;本年收入合计159.18  万元,较2018年减少6.18万元,减少4%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59.18万元,占10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177.22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62.65 万元,较2018年减少2.71万元,下降2 %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22.65万元,占75%;项目支出 40 万元,占 25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4.21万元,决算数为 16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3%。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44.21  万元,决算数为162.6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3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6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47.03 万元,较2018年增加15.14 万元,增长48 %,主要原因是:将原列作“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的部分支出调整为“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72.64万元,较2018年增加17.45万元,增加32%,主要原因是:将原列作“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的部分支出调整为“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97万元,较2018年减少31.23 万元,减少了91%,主要原因是:规范了支出分类科目,将原列作为此项支出的分别对应调整到了“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72.64 万元,较2018年增加 13.37 万元,增加了23%,主要原因是:规范了支出分类科目,将原列作“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的部分支出调整为“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6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9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项目护苗关爱资金(扶贫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全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政府职能部门执行力和公信力,组织开展好绩效评价有利于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的工作氛围,有助于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此次绩效评价工作,我会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主席为副组长、相关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

 

 

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护苗关爱资金(扶贫资金)

主管部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南昌市青山湖区委员会

实施单位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南昌市青山湖区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预算数

全年

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0

40

40

10

1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40

40

4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20分)

为青山湖区的贫困学生提供扶贫资金

为青山湖区的贫困学生提供扶贫资金

为部分青山湖区贫困学生提供助学金

20

17

 

质量指标

15分)

贫困学生扶贫资金

综合考评维权救助项目质量

维权救助项目质量良好

15

15

 

时效指标

5分)

为青山湖区的贫困学生提供扶贫资金

在年底前发放贫困助学金

在年底前发放贫困助学金

5

5

 

成本指标

10分)

贫困助学金

未超预算数

未超预算数

10

10

 

效益指标

30分)

社会效益

指标

15分)

为青山湖区的贫困学生提供扶贫资金

为青山湖区的贫困学生提供扶贫资金

为青山湖区的贫困学生提供扶贫资金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15分)

可持续影响

项目可持续运行并成效可观

项目可持续运行并成效可观

15

15

 

满意度

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良好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

10

10

 

总分

100

97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总体执行情况很好,预期的绩效目标的也基本实现,取得的社会效益有显著成果,同时该项目的运行也是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不存在违法乱纪的问题。综上所述该项目自评得分97分,综合评价等次为优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8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人大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四)三公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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