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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SHQ-0401-2023-085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11-22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法帮你•困有济】青山湖区司法局助力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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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非常感谢你们,如果不是你们的帮助,我的报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要回来”,近日,青山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受援人进行了电话回访,在某学校务工的刘某连声说感谢。

今年3月,赣州农村务工人员刘某来到青山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经询问得知,刘某入职南昌某学校担任舞蹈老师,在职期间,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除根据学校的课程表按时上课以外,刘某还另行根据该学校的工作安排,为四名学生进行了艺考剧目排练,并约定每名学生费用。艺考结束之后,刘某提出剧目排练费用,并填写费用报销单,学校一直拒绝支付。

青山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在了解基本案情后,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工作人员立即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免予刘某经济状况审查,实行当日立案,当日审批,并指派青山湖区法律援助库熊律师承办该案。承办律师接到指派后,立即联系刘某了解案情,有序整理好证据材料,第一时间向法院申请立案,今年6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熊律师的不懈努力下,该案以学校向刘某支付劳动报酬2.7万元结案。

群众的感谢,既是认可,又是鞭策。在今后的工作中,青山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原则,让法律援助时时有行动、处处有温度,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图文:刘伟;编辑:王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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