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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SHQ-0401-2024-003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1-24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青山湖区教体局召开加强安全防范及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视频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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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做好校外培训安全稳定工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1月22日下午,青山湖区教体局召开加强安全防范及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视频会议,区委教体工委委员、区教体局副局长饶和庆出席并讲话,区教体局成幼股负责人杨骐主持会议,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饶和庆强调,各机构要对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引起重视,认真落实校外培训政策和要求,规范办学行为,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丰富充实、轻松愉快的假期。一要依法依规开展校外培训。各校外培训机构应认真对照学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深刻认识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的重要意义,规范自身办学行为,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的机构,区相关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查处。二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是一切工作的底线,各机构要时刻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扎实开展安全工作,严格按照《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以及《江西省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底线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求,在寒假前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并制定完善疏散逃生等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三要严肃开展追责问责。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场地、设施设备等必须符合国家、省关于消防、卫生、环保、食品经营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校外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机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当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强化安全意识,防范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依法查处力度,维护和谐教育生态。

会上,杨骐传达了程裕秋副厅长《在全省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上讲话》以及《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各机构自觉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切实保障学员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来源:局成幼股

编辑:李珍

审核:杨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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