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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上海路街道 生成日期: 2019-04-1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青山湖区上海路街道公开招聘社区监察联络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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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区纪委区监委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上海路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监察联络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全街道共招聘6名社区专职监察联络员。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能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安排;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的身心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热心于社区公共事业,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熟悉所在街道和社区基本情况;

5.支持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监察监督工作,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能第一时间传递群众的意见、建议;

6.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法律、财会、审计等专业知识的优先录用;

7.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因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程被原工作单位辞退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原因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公示、上会研究、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需携带相关报名材料(详见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列表)至上海路街道办事处一楼纪检监察办公室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04月11日9:00至4月16日17:00,其中现场报名的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报名。

联系人:王小凤联系电话0791-88210031,13970041487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街道成立专门的审核领导小组,采取统一标准,会同计生、综治等部门联合审查的方式,对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初步定在4月17日上午10点;

2、面试地点:上海路街道办事处三楼会议室;

3、资格审查初步合格者进入面试,最终以1:3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因弃考或缺考原因导致无法达到入围笔试比例的,经研究同意,可按实际参与人员,全员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面试后电话通知。

2.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加专业知识,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分值占比分别为:公共基础知识70%+专业知识30%。

专业知识重点考察考生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等其他相关文件的熟悉情况。

面试合格的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的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入围体检名单按笔试加面试成绩总和从高到低1:1入围。若体检有不适合岗位情况出现,则按分数递补。

(六)公示、研究、聘用

街道党工委按照招聘考试情况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期为7天,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核实,有问题的取消资格,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后,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聘用人员人选。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即与第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三、管理使用

(一)福利待遇

原则上参照社区正职工资待遇。

(二)管理考核

按照上级关于监察联络员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考核。

四、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街道解释为准。

附件1:上海路街道公开招聘社区监察联络员报名表

附件2: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附件3:诚信承诺书

附件1附件2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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