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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上海路街道 生成日期: 2019-02-2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上海路街道办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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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南昌市青山湖区上海路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南昌市青山湖区上海路街道办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街道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第三部分南昌市青山湖区上海路街道办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支出预算总表》

十、《财政拨款预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市青山湖区上海路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上海路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街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街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区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6、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自有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7、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管理、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防灾和抢险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青山湖区上海路街道办事处2019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狠抓城市党建,着力在党建项目上求突破。

2、狠抓招商引资,着力在经济发展上求突破。

3、狠抓城市管理,着力在扮靓街域环境上求突破。

4、狠抓民生工作,着力在提升幸福指数上求突破。

5、狠抓社会大局,着力在维护和谐稳定上求突破。三、部门基本情况

上海路街道办事处共有预算单位3个,包括上海路街道办事处本级1个和2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编制16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6人;实有人数42人,其中:在职人数35人,包括行政人员12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23人、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南昌市青山湖区上海路办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上海路街道办事处收入预算总额为1593.64万元,比上年减少2150.30万元,下降57.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2.44万元;上年结转11.2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要求:说明部门支出预算总额并按资金性质、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分别说明支出的金额和结构,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减)变化。

2019年南昌市青山湖区上海路街道办事处支出预算总额为1593.64万元,比上年减少2150.30万元,下降57.43%。下降的原因主要是站东街道成立,社区划出,经费减少。

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98.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8.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9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4.41万元。项目支出702.98万元,其中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16.74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42.28万元,其他计划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1125.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3.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4.4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86.3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3.92%;商品和服务支出492.7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6.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5%。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南昌市青山湖区上海路街道办事处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93.64万元,较上年减少2150.30万元,下降57.43%。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1115.0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9.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18,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3.9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5.30%;城乡社区支出55.20万,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46%。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492.62万元,较上年减少1124.68万元,下降69.5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站东街道成立,社区划出,经费减少。

其中:办公费13.46万元,邮电费0.5万元,水费2.80万元,电费4.10万元,取暖费0.12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劳务费1.12万元,工会经费4.90万元,福利费4.36万元,其他交通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2.76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我街办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414.5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414.5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部门预算中100万元以上的,需要进行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591.1万元;纳入财政绩效目标批复的项目2个,涉及资金591.1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8万元,与上年同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第三部分南昌市青山湖区上海路街道办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若有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8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如司法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司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教育(类)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等。如市教育局及市属学校、直属教育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教育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六)、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如卫生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七)、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指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如国土局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耕地开发、土地整理支出。

(八)、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如水利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水利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在公务招待、因公出国(境)、公务购车及用车等方面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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