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青山湖区青山湖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青山湖区青山湖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中心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支出预算总表》
十、《财政拨款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我中心是集行政审批、便民惠民一体的综合性行政服务机构为区政府(区委)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
2、负责协调、知道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和业务规范化建设,不断拓展行政服务和便民服务领域;
3、协同相关部门依法对各单位的行政审批、行政服务项目及办理流程进行审核、调整、规范、简化。负责对各类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管理、对外发布和公式;
4、组织、协调全区优化投资环境工作;
5、负责制定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配合区监察部门受理对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投诉的查处;
6、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管理、组织及协调。
二、部门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1、 创新创优行政审批服务、打造文明窗口单位。认真组织好许可主体与许可事项的进驻,并坚持一门受理。二是抓好一地办理。将已进驻中心的事项,全部纳入中心窗口办理,努力清除“两头受理”、“名进实不进”的现象。创造条件,支持部门领导到窗口审签。三是积极推行“两集中、三到位”。努力理顺工作机制,提高部门行政审批的职能归并率、事项到位率、人员到位率和审批授权力。
2、 大力推进阳光审批。推进“一站式”审批新模式,以简化申请手续,减轻申请人员负担,实现审批数据共享,减少窗口人员重复录入工作量;通过阳光运行机制增强网上公示,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联办、网上投诉和网上监管等功能,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3、推进政务服务网基层延伸工作。以政务服务网、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渠道为载体,把为民务实的工作成效落实到基层“神经末梢”,为群众提供网上服务、就近服务、自助服务,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零距离”。
4、 扎实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修订不适用的条款,增强制度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制度来规范人、约束人。会同主管部门关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培训、外出学习考察等,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5、 积极沟通加强服务。 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加强宣传,加深理解,增强与乡镇便民惠民中心的沟通协调,建设城乡一体化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进一步强化对企业的服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中心本级和1个所属二级事业单位,其中;行政编制8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4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4人,其中:在职人数4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4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收入预算总额为428.21万元,比上年增加33.01万元,增长8.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7.21万元;上年结转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支出预算总额为428.21万元,比上年增加33.01万元,增长8.35%。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57.2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9.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7.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2万元;项目支出17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428.21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28.21万元;行政运行214.73万元,事业运行43.48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7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9.4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89%;商品和服务支出137.6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2.1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0万元, 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2%。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28.21万元,较上年增加32.01万元,增长8.1%。其中:行政运行214.7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0.14%;事业运行43.4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15%;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7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9.71%。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137.63万元,较上年增加0.11万元,增加0.0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执行延时错时服务工作制。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35.15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35.15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纳入财政绩效目标批复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领导无公务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继续执行厉行节约规定,不使用公车。
第三部分 南昌市青山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若有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8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运行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四)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事务支出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区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项目预算(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