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青山湖区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青山湖区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南昌市青山湖区统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组织宣传、贯彻《统计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组织指导全区统计工作;负责全区统计报表管理工作,定期向市统计局报送十个主要行业指标的完成情况。
(三)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组织全区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完成国务院统一布置的人口、农业、经济普查;投入产出调查;1%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等专项调查。
(四)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并每月定期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执行情况》和《全市各县区主要经济指标横向对比情况》;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快报和公报,编印统计年鉴。
(五)组织实施全区农民家庭生产经营和生活情况调查以及农村小康进程监测。
(六)组织管理全区统计干部业务培训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继续教育工作。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南昌市青山湖区统计局。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25人,其中在职人员2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504.9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260.68万元,下降100%;本年收入合计504.97万元,较2021年增加55.7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住房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经费。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04.9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504.9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04.97万元,较2021年减少204.99万元,下降28.9%,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有上年未使用资金在当年使用;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260.6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专项统计经费在2021年度支出完毕。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91.94万元,占77.62%;项目支出113.03万元,占22.38%;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0.57万元,决算数为50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0.57万元,决算数为50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主要原因是:年底财政资金紧张,部份资金没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1.9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35.54万元,较2021年增加27.99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府性奖励。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5.42万元,较2021年减少69.7万元,下降55.7%,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98万元,较2021年减少)1.15万元,下降54.0 %,主要原因是:减少退休人员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减少2.8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减少办公设备购置。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0.5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19万元,下降10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5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1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57万元,降低5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公务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4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0.7%。
组织对“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专项经费”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对“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专项经费”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较好,项目内容皆在本年度内完成,项目完成情况较好。
组织对“南昌市青山湖区统计局”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4.97万元。对“南昌市青山湖区统计局”1个单位整体支出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资金都是秉着“集中管理、专款专用、执行加快、开源节流、提高效益”的基本原则,做到“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进行开展执行。绩效整体运行情况良好,预算执行进度完成较好,整体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区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0.00万元,执行数为14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照市统计局工作部署,采取重点培训、分类指导等方式,对乡镇统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使基层统计人员熟练掌握联网直报平台的操作使用方法,熟悉数据报送、数据审核、数据查询等各环节的规范化要求;二是区统计局认真落实了市统计局关于实行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季度维护制度的相关要求,完成了全区区划代码和城乡属性代码维护更新。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部分项目的个别数量指标未达标;部分项目的时效指标不理想;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时对培训的次数和范围等具体量化指标设定存在一定困难,原因是普查采用电子采集数据和数据比对核查,要根据基层“两员”的具体业务熟练程度开展培训,因此对统计业务知识培训指导的需求等较难准确预估,导致对个别项目把握不够精准,导致一些指标未达到年度指标值。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值。编制预算时要做好充分准备,合理估计工作量,进而合理设置指标值,确保能够顺利完成既定的绩效指标值;二是在做好项目资金保障的同时,着力加强项目支出调度,建立并完善绩效指标体系,认真开展项目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通过绩效监控与评价,及时发现预算编制与执行中的相关问题,完善政策、促进管理,促使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公开“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专项经费”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是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指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以及支持地方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等。
3、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事业运行:反映除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外的其他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5、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6、“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报告
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按照文件要求,对我部门2022年度的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2年,我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南昌市青山湖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在区财政局绩效办的指导下,认真开展了一系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一是在编报项目预算时同步编制绩效目标,实现部门项目绩效目标编报全覆盖;二是开展项目绩效目标运行监控,收集、核实运行监控所需的相关资料,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和反馈,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计,并对预计年底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作出说明;三是将项目绩效管理情况作为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项目绩效管理的意识;四是主动公开项目绩效目标,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单位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科学、客观、公正地对项目资金进行综合性评价,分析项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评价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本单位提升项目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我2022年部门预算和追加的所有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范围是:(1)绩效目标与战略发展规划的适应性;(2)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3)为加强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采取的措施等;(4)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是否达到预定产出和效果等;(5)需要评价的其他内容。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1)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
(2)综合绩效评价的原则;
(3)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原则;
(4)统筹规划、稳步推进的原则;
(5)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与财政支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6)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贯彻事前、事中、事后的原则。
2、评价方法
组织项目实施人员和财务人员对2022年度项目绩效进行自评。根据省、市、区相关政策制度,按照绩效目标相关性原则,采用数据汇总分析、实地查看、问询查证等方式,获取用于项目绩效评价的相关信息,对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价,分析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形成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3、评价标准
每个项目设置项目预算执行率指标、项目产出指标、项目效益指标、项目满意度指标等一级指标,并分别下设相应的二级和三级指标进行绩效评价。评分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和差四个等次。满分100分,分数在90分(含90分)以上评优秀;分数在80(含80分) -90之间评良好;分数在60(含60分) -80分评中,60分以下评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过程,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项目实施人员和财务人员组成的绩效评价小组,制定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及工作步骤;二是客观评价,按照要求收集相关材料,对照绩效指标,将实际与计划进行对比分析,实事求是地评价完成情况;三是形成绩效评价总报告,绩效评价小组收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后,就各项目的绩效评价情况形成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总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论
2022年我部门项目完成情况较好,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一)项目完成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青山湖区统计局聚焦“建设南昌新门户、争当发展排头兵”的目标要求和落实全区“1+5+2”重点工作推进机制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完善经济运行监测机制,持续夯实基层基础,严格保障数据质量,着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为青山湖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完成。
(二)项目效果情况
全区GDP完成502.0亿元,增长5.1%,较上半年加快0.5个百分点,分别高于全省和全市0.1个和0.8个百分点,位列全市第2,较上半年进位2位。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0.2亿元,增长1.0%;第二产业增加值343.2亿元,增长6.1%;第三产业增加值158.6亿元,增长2.9%。三次产业结构为0.04:68.36:31.60。
规上工业增加值完成 102.2 亿元,增长6.9%,全市增长6.0%,我区高于全市0.9个百分点,列全市第3。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61亿元,增长8.9%,全市增长2.0%,我区高于全市7.9个百分点,列全市第4;商品房销售面积19.3万平米,下降38.4%。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26.6亿元,增长5.9%,全市增长5.4%,我区高于全市0.5个百分点,列全市第6。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完成106.7亿元,增长11.7%。
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完成50.7亿元,增长0.9%,全市增长7.3%,我区低于全市6.4个百分点,列全市第10。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4亿元,下降7.8%,列全市第9;同口径增长1.6%,列全市第5。
实际利用外资完成700万美元。
截至2022年12月底,项目实际支出309.22万元,项目年度预算执行率100%;区年报培训会和各种调查培训次数6次,业务知识普及率100%;各项工作根据实际工作进展,在时间节点完成;严格按照规定,全面落实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要求;2022年度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专项经费符合部门支出标准,统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程度达到100%。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综合上述分析,各个项目绩效目标均已达标。
(二)改进措施
1.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值。编制预算时要做好充分准备,合理估计工作量,进而合理设置指标值,确保能够顺利完成既定的绩效指标值。
2.提高绩效监控的频率。根据财政局绩效办统一安排,分别在8月和11月进行1-7月和1-11月的绩效目标运行监控。为保证项目在完成的及时性上不打折扣,可根据项目实际,适当增加绩效目标运行监控的次数,并做好反馈,确保项目能够按进度执行。
3.加强项目管理跟踪。在做好项目资金保障的同时,着力加强项目支出调度,建立并完善绩效指标体系,认真开展项目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通过绩效监控与评价,及时发现预算编制与执行中的相关问题,完善政策、促进管理,促使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六、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1、根据此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对相应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2、此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我单位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3、此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材料及绩效评价报告将报送财政局绩效办,按规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