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党委书记彭赞辉: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娟: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兼管财政、审计工作。
镇党委副书记郭国富:协助党委书记处理日常工作;分管党群、政协、统战、党员教育、人事人才、老干部工作。
分管组宣办、工会、团委、妇联、科协、关工委。
联系区政协、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老干部局、区委统战部、区委党校、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侨联、区科协、区关工委。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陈力:分管政法综治、信访、稳定、司法、消防、机关事务管理、市长热线、政务公开工作。
分管党政办、信访办、综治办、消防办。
联系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政法委、区委信访局、区司法局、区机关事务局、区档案馆、区消防大队、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
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吁永强:主持人大主席团工作;分管农业农村、项目推进工作。
分管人大办、农水办、项目办。
联系区人大、区农业农村局、区项目办。
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万新红:协助镇长处理日常工作;分管经济运行、财税财务、镇村资产管理、发展改革、行政审批、工业、商贸、物价、统计、招商引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工作。
分管财政所、经发办、经发中心(招商办)、协税护税办、安监办(应急)、三资办、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区发改委(区物价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人社局、区工商联、区商务局、区金融办、区税务局、区镇村级产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区营商局、区市监局、区供电局、洪城水业。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邹安平:分管住房和城市建设、规划、土地、旧城改造、人防、公共资源交易、农贸市场工作。
分管规建办、旧改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联系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农贸市场)、区旧改办、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城投公司。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陶建荣:负责纪检监察、优化投资环境方面工作。
分管纪检办。
联系区纪委、区监委。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夏欢:负责组织、宣传、编制工作;分管城市管理执法、城市创建、环境保护工作;协管人事人才工作。
分管组宣办、创建办、城市管理中心、城市综合执法中队。
联系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区关工委、区城管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区环保局、区创建办。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邹祯(挂职):负责文化、广播、旅游工作;分管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协管党员教育、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卫计、妇联工作。
分管科教文卫体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
联系区文广新旅局、区文旅公司、区委党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镇人大主席团副主席郑华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代管人民武装、民兵预备役工作;协管人大工作。
分管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站。
联系区人武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副镇长万艳艳:分管卫计、民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责妇联、残联工作。
分管卫计办、社会事务办、食安办、妇联、残联。
联系区卫健委、区妇联、区市监局、区民政局、区残联。
司法所长徐和平:负责司法工作,协管政法、综治、信访、稳定工作。
分管司法所。
联系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信访局、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
人社所主任涂世友: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保、行政服务中心工作。
分管人社所、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综治专职副主任余任华:负责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分管五车整治工作;协管政法、应急处置工作。
分管综治办。
联系区委政法委、区委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五车办。
城管中心主任李新平:负责城市管理中心工作;协管城市创建工作。
分管城市管理中心,协管创建办。
联系区城管局、区创建办。
人社所党支部书记、城市综合执法中队指导员袁东:负责人社所党支部、城市综合执法工作;协管农贸市场工作。
分管人社所、城市综合执法中队、市场办。
联系区城管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区控违拆违办、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农贸市场)。
镇副科级干部李遵华:分管教育体育工作;负责科协工作;协管环保工作。
分管科教文卫体服务中心。
联系区教体局、区环保局、区科协。
镇副科组织员郭中林:负责机关党总支、组织建设、协税护税工作。
分管协税护税办、机关党总支。
联系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