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 吴志波 职 务: 局长
办公电话: 0791-88112521 传真号码: 无
办公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办公地址: 南昌市青山湖区南京东路699号青山湖区政府食堂3楼
工作职能:
青山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区政府直属管理机关后勤工作的正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方针政策和决定决议,制定实施适合本单位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区机关大院内办公楼和服务设施,水电设备的装修,维修和更新改造等物业管理工作。
(三)负责区机关大院内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美化、亮化管理。
(四)负责区机关干部职工工作餐供应及机关各单位餐饮接待工作。
(五)负责我局后勤干部岗位培训和职工的考核评聘工作。
(六)负责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七)负责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统计、考核等日常工作。
(八)负责机关大院内安全保卫、消防和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九)负责区会议中心各种会议承办和后勤服务工作。
(十)负责区机关报刊杂志邮件收发工作。
(十一)承办区人民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简介
青山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电话:0791-88112521)
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机关事务,制定有关工作制度;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公务用品采购工作;负责考勤、会务承办和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人事、工资、计生、工会、社保、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协调机关大院物业管理工作。
(二)设备动力科(电话:0791-88100173)
负责机关大院中央空调开放、保养、维修工作;负责机关大院水、电供给电梯维修、保养工作;负责机关大院电话安装、移机、检修工作。
(三)综合接待科(电话:0791-88112996)
负责机关干部职工工作餐的供应工作;负责机关各部门接待用餐承办工作;负责餐饮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成本核算工作;负责机关食堂饮食卫生管理工作。
(四)保卫消防科(电话:0791-88100171)
负责机关大院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大院车辆停放工作;负责机关大院消防管理工作。
(五)环卫绿化科
负责机关大院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负责机关大院绿化、美化、亮化工作。
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电话:0791-88199231)
牵头负责全区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等工作,统筹管理全区车改保留车辆报废更新工作;负责区级公车平台日常监管工作。
(七)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电话:0791-88103010)
负责对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监督和指导;负责节能产品推广应用和开展节能活动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统计、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