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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9184-4321-2519-7055-385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站东街道 生成日期: 2019-03-2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建立信访工作领导包案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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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机关各部门(中心、站、所)

为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信访稳定工作“一岗双责”要求,依法、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重点难点问题,根据上级规定,特建立信访工作街道领导包案制度。

一、街道领导包案工作在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进行,由街道联席会议协调,信访责任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二、街道领导包案由街道联席办根据不同时期信访工作实际情况和领导分工提出方案,由街道联席会议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同意后下发包案通知。

三、街道领导包案工作要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停访息诉”为目标,按照“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包案件做到“五包”,即:包接访劝返、包帮扶转化、包协调稳控、包解决化解、包息诉罢访。街道包案领导要通过约见上访群众、召开协调会、举行听证等方式,深入剖析案情,分析查找原因,找准问题症结,提出处理意见并抓好落实。对于“老大难”案件,包案领导要负责牵头协调,拿出处理意见,提请高层会议决策,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多渠道、多方式解决问题。

四、各有关信访责任单位要在接到包案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案件的原由、工作情况和解决问题建议,形成书面材料,由信访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向街道包案领导进行汇报。信访责任单位对包案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必须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按要求完成。

五、街道信访部门要做好领导包案的服务和协调工作,跟踪包案处理过程,及时提供、整理、归档案件材料,并按规定以书面形式报上级信访部门。

六、所包案件办结后,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形成办结材料,分别报街道包案领导、主管部门、街道信访办并告知信访人,以备上级督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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