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大婴幼儿入托补贴力度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卫人口字〔2023〕2号)、《关于印发南昌市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洪卫规字〔2023〕1号)文件规定,经审核下列52家提供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符合发放婴幼儿入托补贴标准,现将名单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如发现公示机构不符合条件的,请通过下列电话举报:0791-88100310。
青山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
索引号: | A28240-0403-2024-001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青山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4-04-01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依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大婴幼儿入托补贴力度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卫人口字〔2023〕2号)、《关于印发南昌市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洪卫规字〔2023〕1号)文件规定,经审核下列52家提供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符合发放婴幼儿入托补贴标准,现将名单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如发现公示机构不符合条件的,请通过下列电话举报:0791-88100310。
青山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