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等相关规定,我委决定对以下医疗机构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注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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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医疗机构类别 |
地址 |
备注 |
1 |
青山湖徐暄诊所 |
诊所(备案) |
青山湖区国安路星光村88号 |
自行申请注销 |
2 |
青山湖牙邦口腔门诊部 |
口腔门诊部 |
青山湖区塘山镇青湖村杨坊前村27号 |
自行申请注销 |
3 |
青山湖秦晓明中医诊所 |
中医诊所(备案) |
青山湖区京东镇高兴农民公寓8栋2楼 |
自行申请注销 |
各单位与个人不得再以上医疗机构名称开展诊疗活动,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青山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