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湖生态环境局“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承诺书
为深入推进“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激发干部职工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的内在动力,营造“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浓厚氛围,展现生态环保铁军良好形象。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厅党组、市局党组决策部署。
二、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严以用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整治“四风”问题,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禁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倡导勤俭节约。
三、坚决整治“怕慢假庸撒”顽疾,“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提升责任意识,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强化敬业精神,遇事不躲、遇事不推。
四、提升业务能力,大力开展新思想新理论新业务学习培训,强化创新意识,出新招、谋实策,强化斗争精神,攻坚克难、争先创优。
五、培养大局观念,加强部门之间、工作人员之间沟通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打造齐心协力、同舟共济的工作氛围。
六、加强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力度,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加大对各类生态环境问题监督检查和督导帮扶力度,压实责任,推动问题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七、提升服务质量,深入开展“面对面服务”,切实深入企业倾听企业诉求,帮助企业纾解困难。
八、为群众办实事,加强信访投诉处理力度,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九、严格生态环境执法,依法履职,不滥用权力,不充当污染企业“保护伞”。
十、不违规插手干预执法活动,不利用职务影响力出面打招呼,不请托人办事、不夹带个人诉求,不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不为利益相关方瞒报漏报。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欢迎通过电话、邮箱提出您宝贵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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