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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8280-0403-2023-000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3-02-22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撤销环评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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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业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交的《江西省安业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215亿安时锂电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于2019年12月6日取得了环评批复,批复文号为湖环监督[2019]26号,环评编制单位: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经我局对项目环评报告进行复核,该项目存在违反园区规划环评选址约束等编制质量问题,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要求,经研究,我局决定撤销《关于江西省安业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2亿安时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湖环监督[2019]26号)并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公告的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即行作废。

附件:湖环监督[2023]1号关于撤销江西省安业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215亿安时锂电池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的决定

关于撤销环评批复的公告


青山湖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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