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行审投字[2022]03号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球团竖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节能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受我局委托,经中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合理用能标准、节能设计规范的要求出具了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 475 号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炼铁厂球团竖炉按国家最新超低排放标准(出口SO2浓度≤35mg/Nm3,出口颗粒物浓度≤10mg/Nm3)进行改造,改造建设球团竖炉脱硫系统主要包括:除尘风机及管道系统、吸收塔系统、布袋除尘器系统、吸收剂制备及供应系统、烟气系统、物料循环系统、工艺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灰库系统、电气热控系统等。
三、项目主要能源消耗:该项目能源消耗品种为电力、蒸汽、压缩空气、工艺水。本项目建 成实施后,全年用电消耗量 905.34 万 kWh,用蒸汽消耗量 1.26 万吨,用 压缩空气消耗量 201.6 万 m³,用工艺水消耗量 16.3 万吨。年综合能耗当 量值为 2381.48tce,等价值为 3865.34tce。
四、项目应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项目设计、建设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在项目建设中予以贯彻落实。
五、请你公司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
评估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六、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
大变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批能源消耗总量10%及以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出现较大原则性变动时,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分析和审查。
七、本审查意见有效期两年,与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一并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验收的依据。两年内取得项目审批、验收文件的,本审查意见的有效期顺延并与项目审批、验收文件的有效期一致,有效期届满后不再延续,并自行失效。
青山湖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