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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8240-0801-2023-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3-01-3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青山湖区卫健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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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湖区卫健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高质量做好 2022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开等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江西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 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编制和发布工作的工作提示》要求。青山湖区卫健委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不断提升主动公开工作质量,依法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政策文件发布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现代化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撑,推进卫生健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山湖区政务公开(http://www.ncqs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山湖区卫健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南昌市南京东路699号;邮编:330029;电话:0791—88100494)。

(一)平台建设情况

青山湖区卫健委依托政府门户网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加大监督保障力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合法、及时、全面公开。

(二)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及时更新委工作动态和人事考试信息。在青山湖区政务网站及时更新发布委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工作情况,各委属医疗卫生单位招录计划、面试安排、拟录用人选等情况。全年工作动态公示共计100余条,切实落实了人民群众的对全系统工作的了解。

二是稳妥完成部门预算、决算公开。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2022年我委9月主动向社会公开《2021年青山湖区卫健委及下属事业单位决算公开》和《区卫生健康系统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根据2022年国家监督抽检计划“双随机”任务安排,青山湖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对全区118户单位进行了“双随机”抽查,现已完成“双随机”任务,完结率为100%。任务完成93户(其中公共场所71户、生活饮用水1户、职业卫生2户、学校卫生4户、医疗卫生3户、消毒产品4户、传染病防治5户、妇幼健康3户),任务关闭25户。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公开全区行政执法信息,双随机抽查结果和全年水质监测结果。全年行政公示共计100余条,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对权力的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我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务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公平性审查工作制度。2022年100余篇文件、工作动态、公告公示等开展合法性审核和向社会公开,否则不得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各种监督,重视服务性和实效性。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明确责任,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公开举办的业务培训活动,加强与区直部门及各镇街、园区的业务交流,提升业务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5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强,导致政务公开形式单一,不能很好的把握公开内容;二是部分内容更新和发布不够及时。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细化任务落实到具体科室,督促科室对主动公开的信息按规定及时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指定专人专管;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落实事前审查制度。按照“谁发布、谁审核”原则,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公开的信息做到“先审核、再发布”,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有效性。今后努力提升服务群众的效率和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青山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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