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湖区人民政府网站欢迎您的访问!
索引号: A25010-2441-8779-8668-2567-311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18-01-0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青山湖区卫计委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浏览量: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山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南京东路699号,邮编:330229,电话:0791-88100494,电子邮箱:8100494wsj@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6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把政务公开作为服务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委成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开展,安排人员进驻政务中心窗口办公,保证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先制定了《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依申请公开须知》等制度,对公开的范围、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作出了具体的要求。

截止2017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一是公开办事制度、示牌上岗(办公)制度、政务公开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二是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规划、人事信息等。三是相关事项的办事依据、申请条件、程序、期限、收费标准、结果。四是监督举报设施和途径。五是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的途径。

1.在青山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网站上公开;2.在青山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上公开。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委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委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公开内容上需要进一步细化,公开渠道上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的方式方法不够创新等。

2、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委将在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上下功夫,充分应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探索公开的新途径,挖掘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更加及时、方便、多样、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使信息公开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分享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