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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16-03-16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青山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政务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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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情况,编制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卫生计生委2015年把政务公开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切实加强领导,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一是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领导,配备专人,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列入委机关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同时还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是建立了政务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议、责任追究机制,制定、完善了各种制度,初步建立起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长效机制。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同岗替代制、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社会服务承诺和便民利民措施责任追究制、政务公开审批制等,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开展了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了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在机关工作人员中普及了政务公开知识,将政务公开作为年度工作人员述职的重要内容,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机制。
  2、加大对卫生计生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一是对可以公开的信息经过审查充分公开。全区卫生计生系统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报刊以及各种形式的会议等多途径公开各类信息。二是权力运行进行公开。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在行使审批、执法时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程序公开运行,实现阳光审批。三是开展各种便民措施方便群众。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各单位充分利用各种便利途径公开服务、便民信息,根据实际情况搭建各种公开平台,方便公众查询。四是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工作运行机制、责任追究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提高政务服务公开水平,方便群众办事,向办事群众提供“办事须知”。对项目性质、办事程序、办事依据、申报材料、收费依据等进行了详细说明。依法及时梳理行政职权,编制并公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发布
  1、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修改完善了《区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区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对《区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更新,保证最实效的信息发布,对《区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齐全、规范、全覆盖。
  2、强化信息公开及时性。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信息产生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性。我委出台《区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凡是属性为主动公开的公文,必须全部公开;凡是符合申请公开的公文,符合申请全部公开;
  二、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打算
2015年,通过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区卫生计生委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有效推动了全区卫生计生事业和谐发展。但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定不足,还有许多不完善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工作中存在时紧时松现象;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不平衡,存在公开形式单调、公开内容不全、避重就轻等现象;三是对政务公开工作新思路、新举措和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有待提高;下一步主要抓实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大家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努力打造服务型机关。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着眼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开辟其他有效途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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