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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高新科技产业园区 生成日期: 2018-02-0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15年昌东工业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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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东工业园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及市政府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特公开2015年度昌东工业园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1、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在工作中我们根据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责任人,以昌东工业区门户网站为重点,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信息,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信息公开服务。

  2、以网站为主要阵地,努力推进政务公开形式的多样化,昌东工业区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青山湖区政务网、工业区门户网站、宣传栏、宣传标语等方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在网站上发表了工作职能、工作动态、通知通告、招聘信息等内容,发布工作动态信息270余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动态信息70余,提高了政府信息的公开水平。

  二、加强学习培训

对昌东工业区工作人员开展学习《条例》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本年度共组织各部(局、办)多名干部参加培训。同时,我园区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查摆问题,制订整改措施。

  、严格执行审查审批制度

昌东工业区正确处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做到既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认真填写《上网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严格审查把关。

、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保密法》等有关规定,涉及保密信息不予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改进措施

  2015年,昌东工业区严格按照《条例》及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但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工作中还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内容不健全等问题。为改善工作中的不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2016年昌东管委会将认真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继续组织干部学习《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做到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并及时对申请人给予答复,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

  2、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公开内容不健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对于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在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拓展新的信息公开平台。在继续完善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丰富内容,加强功能,充分发挥本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基础上,加强使用墙报、公告、宣传栏等多种平台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构建多样化公开渠道。

  

南昌昌东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201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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