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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8050-0801-2024-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教体局 生成日期: 2024-01-26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青山湖区教体局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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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区教体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本报告由青山湖区教育体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市政府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汇总区政府教体局信息平台数据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青山湖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南京东路699号,邮编:330029,电话:0791—88102601)。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72条;官方微信发布623条图文信息,阅读浏览量共计105.4万。“青山湖区教育”微信公众号截止目前关注人数达78912人。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我局坚持依法、及时、持续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当公开的,一律按要求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对因法律法规规章等变动引起政府信息变动的,及时予以修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度,区教体局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也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除涉密事项外,区教体局秉承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向社会公众公开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主动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以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将教育公开不断推向深入。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继续夯实青山湖区人民政府网站主阵地,优化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教育政务公开栏目设置,完成门户网站内容维护工作,并积极利用“青山湖教育”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管理使用,充分发挥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从健全工作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等方面入手,切实做好教育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等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对外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23年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3

6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仍有许多值得改进的地方,如公开形式较为单一;被动完成公开任务居多,主动性不够,满足于“有更新就行”,部分栏目内容重复。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局中心工作、民生实事项目、行政执法公开等方面,深度拓展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性和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层面的监督。二是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水平。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各科室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部署、落实,扩展主动公开信息来源和范围。三是健全政务公开流程规范,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发布、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信息公开内部管理流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

2023年度本机关对政务信息及时公开更新,各平台信息均按规定公开、更新,并积极接受群众监督。我局在重点民生领域中的教育信息模块共发布信息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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