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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8190-0801-2024-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4-01-24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青山湖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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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青山湖区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以及水利领域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平台作用,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部门文件、项目公示等信息142条,及时公开2022年决算和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情况,提高我局公务支出和“三公”经费的透明度、公开度;主动公开涉农补贴申请指南,为群众提供便利。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3件,所有申请均已按时办结。本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信息发布的正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内容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管理维护,加强对政务信息的发布和更新,将青山湖区人民政府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严格遵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将“部门动态”“法定应主动公开”“公告公示”等涉农补贴、水利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充分利用“掌上青山湖”等新媒体积极宣传惠农政策,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在政务网站上公开本单位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深化重大决策公开程序,定期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时反馈征求意见结果,并将最终决策公开发布,积极应对舆情。三是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工作,开展日常巡查和监测,确保安全平稳运行,按时有序处置网络舆情,保障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理解不到位,一定程度影响到主动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二是主动公开政策文件解读的质量、效果还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抓好涉及农业农村领域信息主动公开,明确信息的时效性与准确性。二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综合运用人工与技术手段对错误表述和链接自查自纠,避免低级错误。三是优化解读形式,在抓好文字解读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图表、图解等形式的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

2023年,我局按时公开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共2条,及时公开涉农补贴耕地地力补贴相关信息1条,针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贴制定了详细的申请流程。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省、市、县年度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均已在既定期限内按照规范要求答复办结。

青山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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