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编制并公布本单位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山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330029,联系电话:0791-88112521,传真:0791-88112521,电子邮箱:1139410045@qq.com
一、概 述
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有关要求,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制度化,工作任务常规化,截止2016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2016年主动公开信息5条,
2、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工作动态、机关作风建设、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公车管理、通知等。
3、主动公开形式:建立对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两种形式。本单位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此情况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此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社会公众的期望与要求,在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等方面尚存在一定的差距,对政策解读的力度有待加强,内容与栏目的存放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的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开过程的效率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各项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性,求数量更求质量,求效果更求效率,求规范更求创新,逐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使我局政府信息化建设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青山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