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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18-02-0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青山湖区环保局2016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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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报告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昌市青山湖区政务信息公开网(/ncdoc/nczwgk/qshq/bmgkxx/gdj/)、南昌市青山湖区政务网(http://sqc.ncqsh.gov.cn/html/list/bszy.php?jbid=447&gzid=377&ldid=95&bmid=260&bsid=4312)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昌市青山湖区环保局联系(地址:南昌市南京东路1376-1号,邮编:330029,电话:88107681,电子邮箱:(qshhjbhj201@163.com)。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1、加强领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科室、站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日常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同落实。
2、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保密审查、年度报告、考核办法、监督保障、责任追究等五项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做到责任到人。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填报、更新等程序,强化了监督保障、责任追究等举措,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效杜绝了泄密事件的发生。
3、严把公开信息质量关,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工作。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4、运用载体,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
我局不仅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青山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还通过开展各类环保宣传活动等公开各类环保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53条。其中,被国家级媒体录用信息0条,被省级媒体录用9条,被市级媒体录用12条,被区级媒体录用7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部门基本信息、工作动态、部门文件、办事指南、污染源环境信息监管公开、行政审批公示、法律法规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南昌市青山湖区政务网、南昌市青山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网。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无申请公开情况。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小微企业免征环境监测服务费公告。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区环保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加强宣传和培训等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1.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不同领域的信息的公开规则。
2.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向乡镇、社区等基层档案室的延伸,并继续强化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
3.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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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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