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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5830-1971-5917-2555-152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质监分局 生成日期: 2018-02-0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青山湖区质监分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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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青山湖区质监分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加强组织和管理,完善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发布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11231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 条。公开的主要内容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工作信息等。

1、公开的主要内容

①机构职能

公开了单位职能职责、领导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领导分工、工作职责、内设机构信息等。

②法律依据

公开了与科学技术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章等方面的信息。

③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

公开办事程序、工作动态情况等方面的信息。

2、公开形式

 1.在“青山湖区政务信息公开网”(/ncdoc/nczwgk/qshq/)和“南昌青山湖”(http://www.ncqsh.gov.cn)网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公众可以通过网站查阅公开的各项信息,也可以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2.在“南昌市质监网”设立了子栏目,积极公开各类执法动态、服务政策以及最新法律法规等内容信息供公众查阅;

3.及时在区电台、区网站、魅力青山湖报道我局工作动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未接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本局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需要进一步丰富,要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事,加强督促检查,规范信息公开资料,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认真对待信息公开权利人申请,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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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0一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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