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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4235-0950-0504-1834-663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城市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3-3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青山湖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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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规定要求,现公布青山湖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法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情况、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三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继续全面贯彻《条例》精神,不断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积极促进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重要组成部分作用的发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综合办公室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导。
   
(二)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明确了各科室、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我局通过青山湖区政务网、大江网等信息公开载体,不断创新,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主动公开信息40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行政执法类信息6条。其他类信息399    条。
   (二)依法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目前还没有收到公开权利人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三)行政复议情况
    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
   (四)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没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发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在政务公开及时性上还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方式和渠道,特别是搞好网络、微博等平台建设,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和广泛性。同时及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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