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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城市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7-03-26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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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昌市青山湖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城管委是主管城市管理事务部门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草拟青山湖区城市管理方面的有关文件;编制青山湖区城市管理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综合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对各镇、街道、园区、各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进行检查、考核、评比;负责对城市管理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的事项进行裁定。

(三)负责编制全区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重点项目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财务审计。

(四)负责市政、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卫生等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道路、园林绿化、花圃石、路沿石、果壳箱等市政、园林、市容设施的正常维护和管理;并对镇、街道、园区的市政、园林、市容设施设备进行行业协调、指导。

(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沿街建筑物立面容貌和临街景观的管理;负责全区临街店面招牌设置的备案工作;负责三类以上道路临街店面装修垃圾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市区管道路挖掘许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的审批工作。

(七)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基建渣土等固体废弃物排放、运输、处置工作。

(八)负责全区市政道路绿化管理和养护工作;负责审批绿地变更、绿地临时占用、树木移植和砍伐工作。

(九)负责全区道路运输行业的经营许可、日常监管和行政处罚。

(十)负责全区县、乡、村地方道路建、养、管工作行业管理;负责路政管理,处理违章,保护路产路权,维护建设、养护工作正常秩序,提高道路通畅能力。

(十一)负责组织全区性城市管理专项活动,以及各类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对镇、街道、园区创建工作进行督查评比。

(十二)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参与区规划委员会规定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区城管委2017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提升三大精细管理水平

一是提升市容环卫管理水平。

二是提升市政、园林管养水平。

三是提升交通运输与公路管理水平。

(二)整治四类城市顽症

一是整治渣土运输乱象。

二是整治垃圾广告乱象。

三是整治城中村、开放式社区“脏乱差”。

四是整治城中村和农村环境卫生。

(三)理顺八项工作机制

一是推进效能管理、重心下移工作。

二是完善财务、人事管理机制。

三是建立“长效管理”考评机制。

四是理顺“三位一体”管理权责。

五是实施“城乡一体”管理考核。

六是承接“重心下移”的管理职能。

七是深化建设市场化运作机制。

八是强化升级数字指挥中心平台。

(四)推进十二项民生实事

一是推进城市道路综合改造项目。

二是推进路灯“暗改亮”项目。

三是推进老旧社区综合整治项目。

四是推进建筑立面综合整治项目。

五是推进城市出入口整治项目。

六是维修、新建城市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

七是建设街头小游园。。

八是实施交通畅通工程。

九是打通断头路。

十是实施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程。

十一是实施城区停车场建设工程。

十二是实施危桥改造工程。

三、部门基本情况

区城管委共有预算单位5个,包括委本级和4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编制13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42人;实有人数55人,其中:在职人数55人,包括行政人员13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42人;退休人员27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青山湖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区城管委收入预算总额为10403.33万元,比上年增加936.26万元,增长9.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63.15万元,上年结转40.1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区城管委支出预算总额为10403.33万元,比上年增加1470.49万元,增长16.46%。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19.88万元,项目支出9683.4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762.55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8300.85万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339.9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35.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5.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95万元,项目预算9683.4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403.33万元,比上年增加1470.49万元,增长16.46%。具体支出的情况是: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762.5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6.94%;城乡社区环境卫生8300.8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9.79%;交通运输支出339.9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27%。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205.78万元,较上年减少152万元,下降42.48%,减少的原因为行政单位推行公车改革制度,厉行节俭。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我委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2151.9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 2000万元,工程预算 10000万元,服务预算151.9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资金7752万元;纳入财政绩效目标批复的项目2个,涉及资金7752万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委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2.6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领导未安排公务出国(境)计划。

公务接待费1.1万元,比上年减少8.33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减少不必要的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比上年减少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1.52万元,比上年减少40.33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按照公车改革规定,减少使用公车。

第三部分   青山湖区城管委2017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支出预算总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七   “三公经费”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7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6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三)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四)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五)公路水路运输:反映与公路、水路运输相关的支出

(六)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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