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湖区民政局2018年信息公开
年度工作报告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着力加强重点领域内的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工作,现就2018年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1、提高救助能力水平。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10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业户口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320元,非农户口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46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51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793元。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标准由每人每月39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25元。在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了2018年城镇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标准信息,以及低保申请、审核及审批工作流程,散居孤儿申请审批程序。
2、健全社会救助机制。在城乡低保审批过程中,做到村(居)、镇街、区三级三榜公示制度,提高救助工作公开透明度。
3、救助资金及时公开。及时将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资金的发放情况,以镇(街道、园区)为单位进行公开。
4、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情况。至2018年底,全区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有6家,分别是南昌市青山湖区绿康养老服务中心、南昌市青山湖区九九颐家养老中心、南昌市青山湖区凤凰养老院、南昌市梦源养老院、南昌市剑声松鹤园、南昌市青山湖区慈母爱心养老院,信息及时进行公开。
青山湖区民政局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