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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8266-0401-2024-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4-01-2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青山湖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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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湖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区2023年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的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编写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山湖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810019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度重视、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结合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以行政权力为重点,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重点做好政务动态、部门文件、公告公示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我局坚持依法、及时、持续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当公开的,一律按要求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对因法律法规规章等变动引起政府信息变动的,及时予以修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3年度,区应急管理局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也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除涉密事项外,我局通过政务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内容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严格审查把关,逐项明确责任主体,公开内容、时限和方式。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青山湖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按要求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同时,利用“青山湖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对安全生产领域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回应,按时更新内容,创新解读形式,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强化组织机构,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项岗位职责,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总体而言,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较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强化业务学习,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等列入全局工作例会学习内容。三是规范公开内容,继续抓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管执法情况等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公开。四是实行常态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更新上传信息,完善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模块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一年来,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省、市、区年度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依托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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