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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8320-0801-2024-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4-01-2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3年青山湖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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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等要求,结合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青山湖区统计局办公室,邮编:330000,联系电话:0791-8810553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以“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有利监督”为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积极促进司法机关作为国家治理重要组成部分作用的发挥。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今年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认真梳理了本单位的各项工作职责,结合落实市年度政务公开要点,根据各股室职责进行维护任务细化分工,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并增强工作透明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6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未出现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未接到公开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分管领导主抓,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根据职能调整及时完善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和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把落实政务公开作为全局一项重点工作,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领导,有安排,有措施,有效果。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青山湖区统计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除采用传统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外,还积极探索新载体,畅通信息公开网络,灵活多样推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统计局政府信息工作公开人员由办公室人员兼职。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形式,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条,其中政务信息5条,统计数据信息39条,工作计划信息2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等要求,对统计类专业信息发布实施三级校核,确保数据类信息的精准。定期组织各股室人员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及时分析当前政务公开存在问题短板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在工作开展中有时会出现政府信息的漏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二)具体解决的办法和改进措施

增加从事信息工作人员,让政府日常工作中各项工作开展动态,发展变化等能及时撰写并公开报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基本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标准,未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

                                                              南昌市青山湖区统计局

20241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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