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办发〔2018〕26号
关于印发《站东街道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中心、站、所):
现将《站东街道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站东街道办事处
2018年8月7日
站东街道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湖办字〔2018〕34号),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配合,深入推进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建立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统筹协调街道各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相关工作;研究拟定街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督促落实街道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总结交流和宣传典型经验。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党政办、组宣办、经发办、民政所、社建办、控违办、人武部、卫计办、团工委、综治中心、信访办、城管中心、综管办、司法所等部门组成,街道司法所为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可增加成员部门。
联席会议由街道司法所所长担任召集人,相关成员部门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报联席会议备案。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街道司法所(普法办)。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各成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或部分成员部门会议。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批。
四、工作要求
街道司法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研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有关问题,积极参与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要加强沟通配合,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普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成员部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加强对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站东街道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魏 娜 司法所所长
成 员:黄丽芳 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徐雪梅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何 瑛 民政所、社区建设办公室负责人
吴 波 控违办公室、人武部负责人
江 琳 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人
汪 岚 团工委负责人
薛 宁 综治办公室、信访办公室负责人
付常锋 城管中心负责人
秦茜茜 组宣办公室干部
万 琨 综管办公室干部
袁瑞昆 综合执法队干部
戴 玥 纪工委干部
熊 琨 文化站干部
袁仁智 司法所干部
(待定) 财政所负责人
(待定) 人社所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