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办发〔2018〕43号
关于成立站东街道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社区,机关各部门(中心、站、所):
为进一步加强站东街道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实现物有所值的采购目标,经研究,决定成立站东街道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含集中采购、分散采购、自行采购)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安排、采购方式拟选、组织形式确定、采购需求提出、采购项目询价、采购项目定价(最高限价)、代理机构比选、招标文件编制确认、合同文本订立、资金支付、货物验收、资产保管、质疑投诉答复的管理等采购事项。
2.负责对采购环节进行合理性、合规性审查和监督,所有采购计划需经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
3.原则上街道本级的政府采购数字证书由党政办负责保管,城管中心和人社所的政府采购数字证书由部门自行保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詹少辉 人社所党支部书记
副 组 长:刘建平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郑友敬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成 员:黄丽芳 党政办负责人
汪 岚 团工委负责人
戴 玥 纪工委干部
黄 琦 财政所干部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设在党政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汪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采购工作涉及的部门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原则上全程参与。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
附件:1.协议(定点)采购项目分类明细表;
2.政府采购流程图(精简版)。
站东街道办事处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