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落实我镇水生态环境治理责任,经会议讨论决定京东镇总河长、副总河相关工作要求以及名单如下:
一、管辖范围
本村辖区内所有经过的河流,均实施“河长制”管理。由河长、副河长进行统筹具体工作措施。
二、河长守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2.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实的工作格局。
3.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的实际情况,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4.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合作。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城乡,加强区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陆地共同发力。
5.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三、河长目标
确保本辖区内水质达标,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维护河湖生态安全,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四、河长名单
(总河长): 杨拂云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河长): 郑华东 镇人大副主席
成 员: 郭中林 镇党政办主任
张连荣 镇三资办主任
李 明 镇党政办副主任
廖路芬 镇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熊全保 镇农水办主任
魏志旺 桃湖村村委会主任
淦润红 塘南村村委会主任
秦勇辉 联胜村村委会主任
胡发有 月坊村村委会主任
镇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河段长”;村设“河长”、专管员、保洁员和巡查员。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级“河长”是所辖河流渠道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总河长”负责领导本镇内“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职责。
“副总河长”协助“总河长”领导本镇内“河长制”工作,承担总调度职责,负责编制全镇河流渠道综合整治方案,提出年度重点整治任务;做好河流渠道调度工作,组织实施督查通报,协调处理全镇河流渠道综合整治问题;对重大决策事项跟踪督查;协调组织检查考核工作等。
镇“河段长”、村“河长”负责抓好辖区内河流渠道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水污染治理、巡查保洁、生态修复工程的具体实施、河流的保护管理工作,抓好具体问题的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