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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农业水务局 生成日期: 2019-04-19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开展整治行业乱象“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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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农字201913

 

关于印发《开展整治行业乱象“大起底”

“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局属各站所、大队:

《青山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整治行业乱象“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农业农村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青山湖区农业农村  

2019418  

 

 

青山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整治行业乱象

“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

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我市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司法建议》精神,重拳整治行业乱象,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经局党委研究,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生猪屠宰、农产品质量监管、河道采砂、农口工程建设、河道违规违建、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堆乱放、水资源开发利用违法违规现象早发现、早管控、早解决;农口各项管理更加科学,制度更加完善;着力建设高质量执法队伍,加大农口执法力度;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工作机制更长效,为实现农业水利行业强监管,促进全区农业水利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重点

1、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工作目标:通过对镇村“三资”管理专项整治,推动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管理机制更加健全,管理明显加强,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工作重点:重点整治发生在“三资”领域内的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方面问题,包括侵占、霸占集体资产资源,低价转让集体资产资源,侵占、霸占农户承包土地,插手农村土地流转,违规发包集体资产资源等方面。

2、加强生猪私屠滥宰监管

工作目标:通过本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生猪屠宰领域管理规范化,彻底打击、取缔一批屡教不改的私宰窝点,肃清全区生猪私屠滥宰现象,确保我区猪肉制品安全。

工作重点:重点打击畜牧无证屠宰、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等问题,对多次巡查发现的私宰行为,进一步深挖背后根源,彻底解决一批长期存在的私屠滥宰窝点。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工作目标:通过本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农资经营店、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质量监管,提升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

工作重点:重点加强对辖区内现有的农资经营店、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休闲农庄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农用物资和农产品制假售假贩假、以次充好等问题。

4、加强河道采砂监管

工作目标:严格贯彻执行《江西省河道采砂现场监督管理办法》,加强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运行为;总体上形成采砂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我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维护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工作重点:加强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运砂行为重点加强对非法采砂多发、易发水域的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偷采行为,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采砂的处理力度,查处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彻底解决一些长期存在的非法采砂顽疾。

5、加强水资源管理

工作目标:严格落实 河湖管理“四乱”清理,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严格落实排水许可制度,加强取水行为监管,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制度。

工作重点:加强河道堤防工程管理,落实日常巡防管护,及时发现、制止或清理河湖管理范围内“四乱”现象。加强涉水工程项目审批,落实事前、事中及事后全程监管,防止工程领域黑恶势力渗入。加强取水及工程排水行为监管。

6、加大水政执法力度

工作目标:始终保持对涉水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统筹有关部门力量,建立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检查、联合执法、案件移交等制度。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形成上下统一、区域协调、部门联动的执法监管格局。要做好打击涉水违法行为中的扫黑除恶工作,及时发现移交问题线索,并配合公安等部门做好后续调查取证和查处工作,形成强大攻势和威慑力。

工作重点:一是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5号),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二是坚持日常执法与重点打击相结合,适时开展执法打击和专项整治行动。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落实执法经费,加强队伍培训。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和作风建设,按照风清气正、业务过硬、执法严格的要求,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法队伍。

三、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 4  18日至 5月底)

局属各站所各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按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做好宣传部署工作,组织人员加强对农业水利重点领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并对相关情况进行排查摸底,登记造册。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对私屠滥宰、河道采砂、水资源保护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活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 61日至7

局属各站所各镇、街道、园区要认真梳理近年来农口的投诉举报线索,开展回访调查,加强宣传教育,实施联合整治,敦促违法违规当事人主动停止相关违法活动。对应当立案的违法行为要集中采取执法行动,依法从重从快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对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强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信息的推送,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成效,营造综合整治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规范提高阶段 81日至11底)

总结专项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及取得的成效,于11 20 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的书面总结材料和电子文档,以及相关情况一并报局扫黑办局扫黑办将对各地开展集中整治的情况组织专项抽查。专项行动结束后,要建立应急处置、部门协作、督导考核、责任追究及宣传教育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此次专项行动是我局贯彻中央扫黑除恶斗争重要举措,各站所务必高度认识和提高站位,扎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效能,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落实,全面排查。站所要按方案深入开展此次整治行业乱象专项整治活动,要聚焦行业监管矛盾焦点、问题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线索摸排,甄辩排查线索,确保不留死角。

 三是强化督导,扎实整改。各单位要对大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对标大整改,制定排查整改方案清单,及时查漏补缺,对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开展不认真、不精细、不深入或对排查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的责任人,严肃追究问责,通过责任追究,督促及时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以助推 “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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