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农字〔2019〕11号
关于印发青山湖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三资”办、镇村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三资”管理中心,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
现将《青山湖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青山湖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17日
青山湖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扫黑
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根据《南昌市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现就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三资”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推进源头治理,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资”领域专项整治,推动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长效机制更加健全,管理明显加强,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工作原则
1.坚持打早打小。坚持打早打小,努力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
2.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资产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既查找线索,又堵住漏洞,突出抓好源头治理。
3.坚持综合施策。坚持边打边治边建,通过全面摸排、重点整治和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筑牢防黑防恶堤坝。
4.坚持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到“三资”领域专项整治中来,打消群众顾虑,最大限度发动群众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形成全民参与、共治共享良好社会氛围。
四、重点任务
重点整治发生在“三资”领域内的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方面问题,包括侵占、霸占集体资产资源,低价转让集体资产资源,侵占、霸占农户承包土地,插手农村土地流转,违规发包集体资产资源等方面。
五、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4月9日——18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强化整治措施。
2.集中摸排阶段(2019年4月18日——4月底)。全区村一级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资产资源(经营性)开展全面集中清理,重点清理发包程序是否合法、过程是否公开、合同是否规范、价款是否公平、权利义务是否对等、租金收缴是否及时到位。镇、园区一级对村集体清理情况进行核实并汇总(附件3),报区“三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办公室汇总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区、镇(园区)两级要通过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摸排,同时发放公开信、公开举报电话,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区级举报电话:0791-88100281。
3.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4月18日——10月底)。针对摸排的问题和受理的举报线索,分类梳理,仔细甄别,对于涉黑涉恶的线索要及时移交;对于“三资”领域内的管理乱象,要及时整改,对重大突出问题要建立整改清单,实行销号整改。出台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等制度,完善集体资产资源出售、租赁、流转工作流程,引导农户承包土地规范流转、签订规范合同,农村集体资产流转必须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同时继续做好线索摸排和群众举报受理工作。
4.总结验收和建章立制阶段(2019年11月1日——11月底)。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各镇、园区要组织对整治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报区“三资”领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遏制黑恶势力蔓延和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各镇、园区要高度重视,把“三资”领域专项整治作为全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2.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区农业农村局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指导站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指导站,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各镇、园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强化线索排查,突出分类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边摸排边整改,建立信息报送和台账管理制度。各镇、园区于每周五12时前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收集情况表》(附件5);每月27日下班前上报《“三资”领域专项整治问题发现整改情况台账》(附件4)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结,专项整治结束后报送工作总结及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4.加强宣传引导,夯实群众基础。充分运用张贴标语、横幅、宣传展板、微信等手段,广泛开展宣传,营造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深入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5.强化督导检查,提升工作成效。区“三资”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既督查推进情况,也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各镇、园区也要建立相应督导检查机制,确保工作成效。
附件:1.青山湖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经营性)清理情况表
3.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经营性)清理情况汇总表
4.“三资”领域专项整治问题发现整改情况台账
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收集情况表
(联系人:詹先晓 0791-88100281)
附件1:
青山湖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熊春红 区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裴晓春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李谋明 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指导站站长
周世华 区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朱瑞勤 区畜牧水产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指导站,李谋明任办公室主任,詹先晓任联络员。
附件2: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经营性)清理情况表
序号 |
名称 |
购建时间 |
坐落位置 |
数量规格型号 |
出租对象 |
年租金 |
是否签订规范合同及期限 |
是否随意变更、中止或延长合同 |
是否存在租金拖欠及时间 |
是否存在侵占、霸占现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村委会名称(盖章) : 填报时间:
填报人: 审核人(主要负责人):
备注:此表格由各村(含村小组)于4月底之前完成清理,各镇、园区进行核实和保管。
附件3: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经营性)清理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名称 |
购建时间 |
坐落位置 |
数量规格型号 |
出租对象 |
年租金 |
是否签订规范合同及期限 |
是否随意变更、中止或延长合同 |
是否存在租金拖欠及时间 |
是否存在侵占、霸占现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镇、园区(盖章) : 填报时间:
填报人: 审核人(主要负责人):
备注:此表格由各镇、园区汇总各村(含村小组)清理情况,于4月底之前报区专项办公室备案。
附件4: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专项整治问题发现整改情况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镇(园区) |
村委会 |
资产资源(经营性)主要问题 |
整改情况
|
||||
未签订规范合同问题 |
随意变更、中止或延长合同问题 |
租金拖欠问题 |
侵占、霸占现象问题 |
其他问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报人: 审核人(主要负责人):
备注:主要问题需写明名称、购建时间、坐落位置、数量规格型号、出租对象、年租金等。
附件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收集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线索编号 |
线索来源 |
摸排或举报时间 |
举报人 |
被举报人 |
线索简要内容 |
||||
姓名 |
联系方式 |
姓名 |
年龄 |
职业 |
家庭住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