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管字〔2018〕10号
关于印发《青山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相关单位:
现将《青山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日
青山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保障市场经营秩序的稳定,根据省、市、区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市场巡查、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我区市场经营秩序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青山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组 长:邹昌海
副组长:胡斌(大)、胡斌(小)、周毅
成 员:刘建国、邱顺民、张志民、王卫华、彭康、黄长龙、徐建发、黄剑峰、刘翔峰、佘松涛、余建平
区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局市场规范管理处,邱顺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兼),负责协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承办区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整理、报送有关信息材料等。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按照省、市、区文件要求,根据三年为期的总体安排,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规则、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力争通过全局上下不懈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市场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有效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经营秩序的监管工作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要以“零容忍”态度,出重拳、下重手,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最大限度赢得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工作重点:根据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打击,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精准打击。
(一)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发现集市贸易、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非法传销等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侦办并积极协助相关调查取证工作。
(二)其它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四、职责分工
区局市场规范管理科:负责组织开展对农贸市场、流通领域内的农资商品和成品油监管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短斤少两等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负责对各分局、各相关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做好相关统计、汇总和信息上报工作。
区局公平交易局:负责组织开展日常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依法严厉打击传销等违法行为;负责对各分局、各相关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涉及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和移交公安机关侦办方面的督查和指导。
区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商品质量监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对各分局、各相关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督查和指导。
区局质量标准认证认可科:负责组织开展各类生产领域内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负责对各分局、各相关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涉及生产领域内商品质量监管工作方面的督查和指导。
各分局:根据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具体抓好本辖区内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各分局、各有关单位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积极协助、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通过通报、约谈、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二)加大宣传。区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安排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结合各分局、各相关单位日常各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商品质量监测、消费者投诉、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市场巡查等工作,指导各分局、各相关单位营造扫黑除恶的严厉态势和浓厚氛围。
(三)突出重点。一是全面深入开展对扫黑除恶摸排工作,掌握真实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分局要深入走访居委会、村委会、新建小区等,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人员(无照销售水泥、沙等,可疑的传销窝点等)和其他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报告。二是积极开展消费者投诉工作,受理的投诉举报中涉黑涉恶的,要分类处理。各分局、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责,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扫黑除恶工作。
(四)鼓励举报。积极鼓励、引导消费者和经营者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将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各分局、各相关单位要以饱满的精神,高昂的士气,按照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加大对黑恶势力的依法打击力度。早宣传、早部署。
(二)强化责任,严格履职,因工作不力造成被动的,要严肃通报批评;对参与、包庇、窝藏、纵容黑恶势力,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报送时效。各分局、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每月汇总发现的扫黑除恶线索,不能零报。联络人:邱顺民,联系电话:13767083258,电子邮箱:582187031@qq.com。
青山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