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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19-01-07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支持纺织服装产业转型升级的10条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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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纺织服装产业转型升级的10条政策措施

洪府厅发201843

纺织服装产业是我市的传统优势产业,在扩大出口、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纺织服装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唱响中国针织服装名城品牌,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1.明确支持对象。凡在南昌市进行企业注册、税务登记,从事纺织服装生产并纳入工业统计的企业,从事纺织服装产业研发设计、检验检测、验厂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产业优秀团队等均可享受本政策措施。

2.做实产业平台。鼓励建设纺织服装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发展相关生产性服务业,对我市新设立的设计、检测、验厂、原料(棉、纱、布等)供应等产业公共服务机构,获得行业相关资质并正式验收认定后,根据其建设成本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万元建设补助;推广应用年度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纺织服装产业技术服务券,对向平台或公共服务机构购买服务的企业,凭服务券抵扣平台服务费,单户企业每年可申领服务券总额不超过10万元;平台凭收到的服务券定期向政府申领服务券补贴。

3.支持创建品牌。鼓励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支持企业从贴牌生产向自主设计、自创品牌发展,促进纺织服装产业由“数量经济”向“品牌经济”发展,对获得省级“三品”示范企业称号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支持举办“青山湖针织服装”宣传推介、展览展示、高峰论坛等活动,唱响我市针织服装区域品牌,提升我市针织服装在国内外市场及业界的知名度、美誉度,对首次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并购(或独家代理加工)国内外知名品牌服装的生产企业,且该品牌服装年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4.支持创意设计。支持企业聘请国内外专业机构认定的纺织服装设计大师或设计团队,对在纺织服装设计元素上形成设计成果并在产品中得以运用的,按照支付团队的合作费用或人才年度薪酬总额的30%给予奖励,单户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对经国家权威机构认定的服装设计师(或设计团体),以个人或公司名义在南昌注册并实质性运行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获得国家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示范园区(平台)称号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新认定国家、省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5.降低物流成本。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出口型生产企业,支持物流平台建设,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6.支持项目建设。鼓励龙头(总部)企业入驻,对投资总量大、带动作用强的重大产业项目、总部经济项目,可申请市重点产业发展基金给予优先支持;鼓励企业实施“机器换人”计划,对现有工业企业购买智能化生产设备在50万元以上的,按购买设备发票额的1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7.鼓励绿色发展。加强绿色环保和低碳节能节水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对印染企业购买节能、节水和环保等专用设备在300万元以上的,按购买设备发票额300万元以上部分的6%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

8.支持开拓市场。对参与政府组团参加国内外重要展会的参展企业,其展位费按国家、省、市有关扶持政策进行补助后,不足部分再按50%的标准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且单户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2次;对参加省级媒体广告宣传的,按广告宣传费用的20%给予补贴,单户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200万元;对参加央视等国家级媒体广告宣传的,按广告宣传费用的30%给予补贴,单户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500万元。

9.发展“飞地经济”。鼓励青山湖区与进贤县等合作建设纺织服装产业园,进行产业转移和转型升级。对产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不超过其实际投资30%、不超过500万元的投资补助,合作双方可各按50%分享产业园产出成果。

10.设立专项资金。从2018年起,市财政每年从市扶持企业发展资金中每年列支不少于300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纺织服装产业转型升级。本政策措施由市工信委和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县区、开发区等相关部门组织兑现,所涉及的兑现资金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并遵循先县区、后市级的原则。本政策措施与市里其他扶持政策重复时,按照就高不就低和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

本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2012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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