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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SHQ--2023-108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5-08
文件编号: 湖政办发〔2023〕4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山湖区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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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山湖区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现将《青山湖区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山湖区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南昌市“十四五”规划有关加快推进城市国际化进程的要求以及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打造高颜值、国际化城市形象品质的会议精神,根据《南昌市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工作方案》,现制定青山湖区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的会议精神和省、市有关对外开放和城市国际化的要求,以回应人民群众及外籍人士对良好的国际化语言环境需求为导向,以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为动力,切实提升我区公共设施服务水平和国际化形象,为优化国际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全面提升青山湖国际化水平和形象。

二、目标任务

在建立区政府统筹、外办与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基层抓落实的工作协调机制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分阶段、分类别、有重点地开展工作,全面提升我区交通、旅游、文化娱乐、医疗卫生、商业金融等九大公共服务领域外语标识内容的准确性、流程的规范性。

近期:普及推广国家标准《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GB/T 30240.1-2013);对新设立外语标识进行分类咨询指导;对区级涉外活动和涉外参观点的外语标识进行重点指导;各部门对相关领域外语标识进行自查自纠;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发挥公众建言献策和媒体监督的作用,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初步实现工作机制化常态化开展,截止时间2023年12月。

中期:对即将更换和使用中的外语标识进行咨询指导和更换;在积累充分实践经验和数据的基础上,配合市外办起草制定《南昌市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指南》,主要用于指导各级组织机构和职务英文译写,以及具有南昌特色文化元素的公共服务领域外语标识的英文译写;全区外语标识基本规范,截止时间2025年12月。

长期:配合市外事办实施《南昌市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和《南昌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全区外语标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整体水平跻身一流。

三、组织架构

根据“统筹协调、着眼长效”的工作原则,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各镇街园区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公共服务领域外语标识规范化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兰杨丽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李俊光  区政府办公室(外办)主任

成钦龙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彭赞辉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外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教体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新旅局、区卫健委、区政数局、团区委、区投资集团、区文旅公司、区产控集团和各镇街园区相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外办,办公室主任由区外办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区外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负责人组成。

四、职责分工

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具体分工如下:

(一)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公共场所外语标识规范化的宣传工作,营造共同关心、支持公共场所外语标识规范化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区委统战部:负责对全区宗教场所的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系统进行管理、提升和优化。

(三)区外办: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我区公共场所外语标识规范化工作;配合市外事办实施《南昌市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指南》、《南昌市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南昌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区城管执法局:负责依据《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和《南昌市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指南》,对公用事业、市容环卫、城市河道等的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系统进行管理、提升和优化;在《南昌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出台后指导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职责范围内依规行使管理权限。

(五)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据《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和《南昌市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指南》对户外商业广告的语言内容进行监管。

(六)区教体局:负责对区教育系统所属和管理学校、单位以及全区体育设施的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系统进行管理、提升和优化。

(七)区公安分局: 负责对出入境证件办理部门等的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系统进行管理、提升和优化。

(八)区民政局:负责对全区民政服务机构等的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系统进行管理、提升和优化。

(九)区财政局:负责统筹做好区本级各成员单位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经费保障工作。

(十)区人社局:负责对全区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公共服务机构的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系统进行管理、提升和优化。

(十一)区住建局:负责对市政设施、区管道路的交通标志牌进行管理、提升和优化。

(十二)区商务局:负责对全区大型商场内的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系统进行管理、提升和优化。

(十三)区文广新旅局:负责对区属旅游景区和全区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的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系统进行管理、提升和优化。

(十四)区卫健委:负责对全区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机构的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系统进行管理、提升和优化。

(十五)区政数局:负责对区市民中心等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系统进行管理、提升和优化。

(十六)团区委:负责组织外语青年志愿者不定期对全区公共场所外语标识开展巡查活动。

(十七)区投资集团、区文旅公司、区产控集团、:负责下属企业和管理的动产及不动产的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系统管理、提升和优化。

(十八)各镇街园区:负责参照区级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十九)各成员单位:负责提供需要咨询指导的中英文词条;配合实施《南昌市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指南》、《南昌市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和《南昌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外语标识工作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各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有相关领导分管此项工作,指定具有一定专业素质的人员负责对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二)提高思想认识。外语标识工作是城市国际化的必然要求。各单位要从落实“十四五”规划要求和“双一号”工程中营造国际营商环境的大局出发,充分重视、提高认识、加强学习、久久为功,把工作做好做实。

(三)严格监督落实。严格的监督机制是保证外语标识工作能够落实到位的关键。区外办作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同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和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外语标识工作进行督查,总结督查情况和各单位工作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并通报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每年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指挥下开展外语标识纠错专项行动;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的作用。

(四)加强人才队伍。外语标识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各成员单位负责对接的人员要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和认识。根据工作需要,配合市里就工作内容、形式和外语知识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五)保障工作经费。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实际需要,妥善安排资金,为外语标识工作提供资金保障。要从常态化、可持续开展外语标识工作的角度对待工作所需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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