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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SHQ--2023-108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6-12
文件编号: 湖政办发〔2023〕7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青山湖区2023年巡游出租车行业“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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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湖区2023年巡游出租车行业“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巡游出租车客运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展示文明青山湖区窗口形象,根据《南昌市2023年巡游出租车行业“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2月11日至5月2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巡游出租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常态化工作要求,以全面提升巡游出租车行业文明服务质量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统筹兼顾、标本兼治、依法规范、属地管理”的原则,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巡游出租车行业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提升群众满意度,切实擦亮城区窗口。

二、整治时间

2023年2月11日至5月21日。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青山湖区巡游出租车行业“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毛  涛  区委常委、统战部长

常务副组长:毛演斌  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杨志青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  君  区政府办副主任

成钦龙  区城管和执法局局长

彭赞辉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谌志强  区创建办主任

伍忠庆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黄志刚  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青山湖大队长

成员:各镇街、园区,区委宣传部、区城管和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创建办、区交警大队、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青山湖大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和执法局,由副局长徐铮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指导等。

四、职责分工

各镇街、园区:配合市、区出租车行业“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所辖区域内巡游出租车经营者加强文明驾驶、规范服务行为管理。

区委宣传部:负责专项整治的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专项整治工作氛围。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巡游出租车安装“跑得快”设备的行为,查处提供安装“跑得快”设备的非法经营点。

区创建办:负责指导行业开展文明创建工作。

区交警大队:负责查处巡游出租车乱停乱放、违规使用手机、乱变道、乱鸣笛、不礼让行人以及车窗抛物等交通违法行为。

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青山湖大队:负责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各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开展行业规范运营系列活动,组织查处巡游出租车行业各类运营违规行为。

五、整治重点

1.安装“跑得快”、不打表、不出具发票、乱收费、拒载、故意绕道行驶、无从业资格证驾驶、服务监督卡缺失等;

2.车辆外观不整洁、车厢不卫生等;

3.驾驶员行车时违规使用手机、吸烟、吃东西、语言不文明等;

4.乱停乱放、乱变道、乱鸣笛、不礼让行人以及车窗抛物等交通违法行为;

5.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车经营活动等。

六、工作措施

(一)积极开展动员部署。组织召开全区巡游出租车行业“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明确各镇街、各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责任单位:区政府办)

(二)配合开展倡议活动。配合市专项整治组向全体巡游出租车驾驶员发放文明驾驶规范服务倡议书,督促巡游出租车经营者对驾驶员从规范服务、行业法规、交通法规等方面开展一次教育培训。充分利用电台、电视等各种媒体媒介加强对出租车行业深化文明创建工作的正面宣传,弘扬主旋律。(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镇街、园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创建办、区交警大队、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青山湖大队)

(三)配合上级关爱活动。配合市交通局为巡游出租车驾驶员开展一次免费体检,使驾驶员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提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城管和执法局)

(四)开展一次车辆检验。组织巡游出租车经营者开展一次车辆大检验工作,对全区巡游出租汽车车容车貌、服务设施、车内环境进行逐项检查,使我区巡游出租车车容车貌合格率、服务设施完好率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青山湖大队)

(五)配合做好乘车体验。配合上级行业部门深入交通场站及主要的客流集散地,重点对驾驶员文明驾车及规范服务行为进行一次乘车体验,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并责令经营者及时整改到位;对文明驾驶、规范服务的驾驶员予以通报表扬。(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城管和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交警大队、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青山湖大队)

(六)开展一次集中整治。组织开展联合整治,重点紧盯火车站、汽车站、医院、学校、大型商超等客流密集区域,结合12345、12328等投诉情况,严厉查处巡游出租车违规经营、不文明驾驶以及打击非法营运等行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交警大队、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青山湖大队)

(七)提升一次场站管理。加强交通场站的现场调度,杜绝议价、拒载、拼客等违规经营行为的发生,同时做好节假日高峰时段运力调度。结合场站硬件条件进一步规范巡游出租车营业站各类导向标识标志,科学引导乘客有序乘车。(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青山湖大队)

(八)施划一批停车泊位。根据出租汽车行业运营特点,在主要客流集散地科学施划出租车停靠泊位,引导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规范停车。(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各镇街、园区、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青山湖大队)

(九)配合曝光行业乱象。对专项整治期间查处的客运违规行为和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督促全区巡游出租车经营者引以为戒,规范经营、热情服务。(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镇街、园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交警大队、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青山湖大队)

七、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2月11日至2月17日)

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督促各巡游出租车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立即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2月18日至5月7日)

各部门通过日常监督、联合执法、投诉受理等方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经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一律依据相关法规予以严厉处罚,并纳入对巡游出租车经营者和驾驶员的诚信考核。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5月8日至5月21日)

各部门进一步查缺补漏,在督促各巡游出租车经营者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同步查找工作推进、日常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全面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常态长效阶段(2023年5月22日起长期坚持)

各部门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定期梳理巡游出租车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整治。常态化开展车辆检验、乘车体验、沟通对话等活动,不断发掘行业典型好人好事,凝聚推动文明创建的强大力量,为区民提供更加良好的乘车环境。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巡游出租车是城区的名片,代表着城区的形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要广泛进行社会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要进一步畅通12345、12328等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广大乘客的举报投诉,依法依规从严从快进行调查处理,及时予以回应。

(三)加强督查检查。各部门要采取突击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阶段检查与动态检查相结合等方式,深入企业开展督查,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乱象反弹。

(四)强化考核问效。各部门要于每月10日、20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高质量目标管理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联系人:倪昭朋,联系电话:1877989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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