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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SHQ--2021-157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11-1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做好青山湖区“双减”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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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双减”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能力和水平,坚决打赢“双减”攻坚战,积极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现将做好我区“双减”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本校学生参与校外培训摸底排查工作

各学校和幼儿园要全面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并到区教体局成幼股核实相应培训机构资质问题,全面摸清学生参加非法培训的底数,要将排查情况及时报送区教体局。组织学生家长填写《青山湖区中小学(园)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汇总表》,学校汇总,校(园)长签字并盖章,于11月23日下班前上报区教体局成幼股413室,电子稿发送至550447627@qq.com。联系人:周沫,电话:88103787。

二、做好本学校学生参与校外培训监管工作

各学校和幼儿园要将区教体局公众号近期推送“抵制黑机构,守住钱袋子--青山湖区教体局转发《南昌市教育局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青山湖区教体局关于延缓缴费及自行退出无证培训机构致家长一封信”内容,通过召开家长会、班会,在家长微信群定期发布提示信息等多种形式让家长熟知,并对治理校外培训的要求,学生参加非法培训的危害等进行广泛宣传,让家长和学生认清非法培训机构的安全隐患和危害,教育引导学生不到非法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不再续费各学校(园)留好家长回执单备查,区教体局将于近期下校督查各单位此项工作开展情况。专项治理和日常巡察过程中,发现学生参加非法培训的,把学生名单通报到各学校、幼儿园,并按学生人数相应扣减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估成绩,情况严重的取消学校年度各项评优评先资格。

三、做好严禁本校在职教师校外违规补课工作

各学校(园)要坚持依法从严治教,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或引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参股校外培训机构;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学生或提供学生信息。建立“学校严管、家长监督、部门协同”联合监管体制,落实学校教育和管理责任,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倒查所在学校责任。实行“黑窝点”办学与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同步查处,由公安部门现场核验教学人员身份信息,教育行政部门核验是否为在职教师,并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各学校(园)要高度重视“双减”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管好师生作为“双减”工作的头等大事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学校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向师生员工和家长宣传“双减”政策,赢得全社会共识。各学校(园)将杜绝学生参加无证校外培训,引导家长支持学校(园)工作等好的经验做法及总结情况于12月20日前报送至成幼股413室。  

附件:青山湖区中小学校(园)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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