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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SHQ--2021-176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11-19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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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李俊光                                  职务: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

办公室电话:0791-88102242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17:00

办公室地址:南昌市南京东路699号主楼6楼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公文呈(传)阅事项,提出贯彻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四)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请示区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对区政府各部门间相互协调后仍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对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七)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八)负责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联系,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省、市、区人大代表建议和省、市、区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安排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

(九)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和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有关方面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一)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协调、联系有关部门对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进行研究和论证,及时总结经验,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

(十二)负责全区外事工作管理。

(十三)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荐、监督检查全区政务公开工作。

(十四)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0791-88106831)

(一)综合科。围绕办公室的中心工作,做好各科室的协调工作;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撰写区政府主要领导文稿;负责区政府中心工作组织调查研究;负责区政府主要领导活动安排、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协助区政府主要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秘书科。负责区政府党组会、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区政府全体(扩大)会议或区政府其它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审议后需要提交区委审定事宜的收集报送工作;负责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全区无线电管理工作。

(三)机要室。负责办理文电登记收发、校核、印刷、传递、呈传阅和机要文件交换工作;负责印鉴、介绍信、工作证管理工作;负责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密、保管和利用工作;负责12345市长热线、政务信息公开等方面的有关工作。

(四)后勤科。负责办公室的内务工作;负责办公室的接待工作;负责区政府值班安排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管理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办公室离退休老干部工作;负责资料订阅及管理等工作。

(五)外事科。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归口管理全区因公出国(境)的报批工作,办理区级领导对外交往事宜;负责邀请外国人事项,配合上级部门接待重要外宾、华人、港澳同胞和从事公务活动的各国外交人员;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执行情况。

(六)督查科。负责督促检查区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对区政府重要文件、会议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根据授权对区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交办事项开展专项督查;对全区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七)政务科。负责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有关会议、文电、活动的联络工作;负责协助安排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负责省、市、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党务工作;负责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史志、年鉴等相关供稿工作;负责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协助分管领导做好纪检效能等方面工作;负责做好向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报送区有关信息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全区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和能源消耗定额,对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八)值班室。负责安排区政府办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督办国务院、省、市、县政府领导指示,协调、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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