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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SHQ--2021-145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11-19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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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杨拂云                                  职    务:青山湖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电话:0791-88100125                            传真号码:0791-88100125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办公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南京东路699号

工作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要问题的政策研究,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各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负责全面依法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拟定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法治督察工作。

(二)承办各部门报送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三)负责协调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服装、车辆管理及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承担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青山湖区司法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指挥中心)  联系电话:0791-88100125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档案、督查督办、政务公开、综合统计、机要保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拟定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负责全系统服装、车辆等装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负责推进智能化、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联系电话:0791-88115081

负责拟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区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和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协调、对接全区各地和各部门的普法宣传工作。接受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负责处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三)社区矫正和参与促进法治股  联系电话:0791-88100125

制订全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全区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基层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调解等相关工作。负责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指导和管理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相关工作;组织领导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四)法制股  联系电话:0791-88111690

承担区政府建设法治政府、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的草拟工作;承办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报市政府备案工作;承办以区政府名义签订的协议、合同等的法律审核;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和行政赔偿有关工作;承担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 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核发管理行政执法证件。

(五)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联系电话:0791-88108863

负责指导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管和管理全区公证机构、公证员和公证业务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区法律顾问团及本单位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检查法律援助法规和政策执行工作;审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各项法律援助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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