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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SHQ--2022-101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5-3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布!南昌市青山湖区首届区长质量奖开始申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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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园区管委会、区直各单位、驻区有关单位:

青山湖区区长质量奖是青山湖区政府设立的质量荣誉,主要授予在质量强区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和有显著成绩的企业。奖项评定根据《青山湖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和《青山湖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办法》进行。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单位推荐”原则免费参评,区政府表彰奖励。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7月15日。

二、申报对象

青山湖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三年以上的企业单位(含工业生产企业、工程建设企业、服务企业)。

三、申报条件

申报区长质量奖组织,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依法在青山湖区本级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

(二)符合国家、省、市产业、质量、环保等政策,依法取得相应资质。

(三)取得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其他国际通行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2年以上;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2年以上,具有显著的质量效益和突出的社会贡献。(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主要经济、技术、安全和质量等指标位于同行业领先地位,且近2年持续盈利;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同行业前列。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并在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标注为绿色。近3年无较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及食品安全等责任事故,无较大质量投诉,无属于组织自身责任而引起的质量异议、索赔和退货,无国家或省、市、区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无较大劳动保障失信记录,无其他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六)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较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小型企业申报区长质量奖。

申报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评审申请:

(一)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方面政策。

(二)近3年内有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三)近3年内在国家、省、市级监督抽查或者监督检查中,其产品、工程或者服务被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四)近2年生产经营组织发生持续性亏损。

(五)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申报区长质量奖个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长期从事质量管理理论研究、质量管理实践或基层质量工作实践、从事涉及质量工作10年以上。

(二)为实施和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作出突出贡献,并使所属的组织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社会认同度较高,质量工作业绩得到普遍认可。

(四)个人所属的组织近3年内无较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及食品安全等责任事故。

(五)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社会知名度高。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我评价报告及证实性材料组成。材料组成。

1.申报表。各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地填写《青山湖区区长质量奖申报表》。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千字。

3.自我评价报告。对照青山湖区区长质量奖评审细则的具体要求,逐条逐款从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经营结果等七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5万字。

4.证实性材料。凡在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实性材料,包括经审计的近3年财务报表、环保守法证明、荣誉证书等,并加盖公章。如无法提供的,请做书面说明。

以上申报材料中1、2、3需合并成册,证实性材料单独成册,普通A4纸双面印刷、软封面装订、字体为宋体小四号、行距1.5倍。申报组织应向受理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六份、电子光盘一式两份。

五、申报程序

1.申报组织应于2022年7月15日前将完整申报材料(须先获得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报送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中证实性材料需准备原件以备核实。

2.申报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青山湖区市监局办公室,邮编:330013)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申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提高申报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要做好申报前期的充分调研和摸底工作,充分了解本行业内拟申报当年度区长质量奖的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对照条件、突出重点,组织发动企业开展申报,并做好相关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严格审核把关。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做到严格把关,确保上报材料真实可靠。凡不符合申报要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申报数据存在严重虚报,在认定过程和公示阶段发现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将予以通报,并取消企业申报资格。

(三)严明工作纪律。区长质量奖的认定工作严格按照《评审办法》的规定进行,坚持“企业自愿申请,优胜劣汰,科学公正、公开公平,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坚决防止乱收费和变相搭车收费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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