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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SHQ--2022-101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4-0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食品中添加金银箔粉?违法!青山湖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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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寿司、金箔冰淇淋、金箔蛋糕……近年来不少“土豪金”食品在网上风靡一时甚至成为消费噱头.然而,此类网红食品其实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风险。根据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洪市监联发〔2022〕2号文件要求,依据我国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以下简称金银箔粉)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近日,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区公安局、区农业农村局对江西卡拉多食品有限公司和江西合乐食品有限公司2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集中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添加金银箔粉食品的行为。此次检查,重点围绕三方面开展,一是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得采购使用金银箔粉生产加工食品。二是相关食品经营者是否存在以添加金银箔粉为噱头宣扬奢靡享乐、拜金主义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宣传行为、是否存在宣传食品中添加金银箔粉具有保健功能、治疗功效等虚假违法广告。三是倡导科学理性消费,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坚决遏制“食金之风”。

在此,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金银箔粉不是可食用物质,更不具备保健、治疗功能,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警惕、避免受骗,莫让“食金之风”成为误导消费的噱头。2如若发现食品中添加了金银箔粉物质或其他不明物质,应不购买、不食用,并立即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稿源:青山湖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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