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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7年青山湖区“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3-07 03:15:00来源:浏览量:字体:

2017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755万元,比上年减少1528.22万元,下降46.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9万元,比上年增加6.32万元,增长19.34%。主要是由于我区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和交流力度,部分单位因公出国(境)活动增加。公务接待费427万元,比上年减少509.09万元,下降54.3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8万元,比上年减少1026.45万元,下降44.35%。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减少142万元,下降100%。公车费用下降主要是由于行政单位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购置费均大幅下降。南昌市青山湖区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单位:万元项 目 预算数 合计 3283.22 1、因公出国(境)费用 32.68 2、公务接待费 936.09 3、公务用车费 2314.45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172.45 (2)公务用车购置费 142.00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公务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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