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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昌市青山湖区2016年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发布时间:2017-03-27 04:20:35来源:浏览量:字体:

——2017年2月15日在南昌市青山湖区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黄邵华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我区2016年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总预算安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宏观经济复杂多变、政策性减收影响明显、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严峻形势,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我区财政工作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努力落实区四届人大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稳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6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5364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同比增长0.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120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各主要收入项目情况如下:
税收收入128808万元,其中:增值税37770万元,营业税16187万元,企业所得税19585万元, 其他各项税收收入 55266万元。
非税收入32394万元,其中: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和其他收入20613万元,教育费附加5406万元,排污费261万元,水资源费102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63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5949万元。
2、公共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2016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包括上级财政专项补助、上年结转等支出)232743 万元。主要支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522万元,同比增长7.2%;公共安全支出23897万元,同比增长11.9%;教育支出50454万元,同比增长1.6%;科学技术支出4641万元,同比增长2.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00万元, 同比增长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81万元,同比增长0.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640万元,同比增长1.2%;城乡社区支出39276万元,同比增长30.7%;交通运输支出344万元,同比增长5.8%;国防支出 42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74万元;农林水支出1046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07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51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粮油物资储备等支出188万元;其他支出3154万元。
3、公共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20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79238万元,新增债券收入1509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42万元,上年滚存结余11587万元,收入合计270661万元。本年支出232743万元,上解支出2105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900万元,支出合计263702万元,结余6959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6957万元。基本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6623万元,剔除上年被征地农民一次性补缴养老金收入因素同口径增长4%。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 71441万元,剔除上年上缴省市调剂金因素同口径增长15%,年末滚存结余212645万元。
上述数据均是2016年12月31日的收支快报数,年度决算编制完成后还会有些变动,具体平衡情况待市财政局审核我区2016年财政收支决算后,将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详细汇报。
回顾过去的一年,围绕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财税征收在应对危机中稳中有进。一是健全目标考核奖惩机制促动力。出台《青山湖区协税护税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实行月排位、季通报、年考核,对各镇街园区进行分类考核评比,进一步调动镇街园区抓收入、保增长的积极性。二是健全财政收入调度机制传压力。定期召开财政收入调度会,分析查找原因,明确税务部门及各镇街园区的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树立信心,增强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和任务意识。三是健全两业税收征缴机制挖潜力。出台《关于开展青山湖区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税收专项清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相关责任单位,全面摸清全区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的基本信息和生产经营情况,集中清理征收历年来未缴纳和少缴纳的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做大财政收入盘子。
2、财源建设在扶持发展中积极有效。一是大力支持镇域经济发展。筹集3000万元设立镇街园区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兑现政府性奖励、重大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和转移支付等专项补助,积极支持镇域经济发展。二是大力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区财政出资2000万元加入“市重点产业投资引导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着力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拨付各项扶持资金6924万元,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出台《全区重点纳税企业奖励办法(暂行)》,优化全区纳税环境,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在上年投入1500万的基础上,2016年再次拨付“财园信贷通”保证金1286万元,撬动贷款86582万元,鼓励初创期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四是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和园区建设。区财政积极筹集10237万元用于罗家镇道路建设,改善基础设施面貌;投入6000万元用于昌东工业区建设,促进园区进一步发展;调拨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针织服装创意产业园建设,推动针织服装产业转型升级。
3、民生支出在优化结构中保障有力。一是优先保障教育均衡发展。全年教育支出50454万元,占总支出比重达21.7%,其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校舍改造扩建资金8341万元、学校公用经费9654万元、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及奖补资金1888万元,巩固我区教育均衡发展成果。二是优先保障社保体系建设。拨付职工养老保险4359万元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安排抚恤、临时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资金4438万元,进一步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水平;投入1236万元用于就业补助和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城镇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和大学毕业生创业。三是优先保障医疗卫生投入。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1040万元,各类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配套资金11880万元,提高群众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四是优先保障“三农”支出。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支农政策,通过“一卡通”发放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惠农补贴资金3252万元;投入1539万元支持新农村建设、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和解决群众饮水安全问题等,改善了农村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五是优先保障城市管理支出。累计拨付市政道路养护、园林绿化养护、社区整治经费4642万元,市容经费、开放式社区清扫经费6031万元,解放东路延伸改造、京东大道建设、示范街区综合整治等工程款3546万元,支持城市发展和“美丽幸福青山湖”建设。
4、财政改革在创新管理中推进有序。一是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着力提升财政透明度。根据《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大力做好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财政透明度稳步提升二是积极推进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着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收回结余资金6129万元,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积极推进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着力提升债务控制能力。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第二批置换债券转贷规模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全年化解存量债务12200万元。四是积极推进财政绩效评价管理,着力提升单位用财水平。开展区本级预算单位2015年度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促进项目单位对项目专项资金使用、项目日常组织管理、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等情况进行自我衡量,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五是积极推进财政内控管理,着力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建立财政内部控制制度、财政管理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及操作规程,规范内部控制,有效防控财政管理风险
5、资金使用在安全运行中监管有道。一是加强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出台《青山湖区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按照“三重一大”原则,完善财政资金审批管理。二是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按照省、市统一部署,集中规范整顿财政专户,加强国库资金管理, 防范财政资金风险。三是加强镇级财政资金管理。对各镇园区开展包括岗位人员管理、账户管理、财政资金收付管理、会计核算管理和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落实情况等内容的财政资金安全核查工作,巩固、完善乡镇财政国库集中付制度改革,推进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制订《南昌市青山湖区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节能专项资金开展全区范围内监督检查,纠正民生政策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确保民生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开展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财经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各项规定不折不扣全面落实;积极开展财政内审工作,加强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严肃财经纪律,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五是加强重大重点项目评审工作根据《青山湖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相关法规制度,通过完善工作流程、建立复核制度等手段,从制度上明确责任,使内部管理体现在每一个评审工作环节当中,做到环环相扣、相互促进。全年共完成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56项,送审金额30813万元,审定金额22387万元,核减金额8426万元,核减率27.3%;完成工程项目预算审核84项,送审金额33541万元,审定金额28388万元,核减金额5153万元,核减率15.4%;对涂黄村综合性住房小区、罗家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解放东路延伸段改造工程等3个区重大重点项目工程进行了全过程跟踪评审, 初步形成了工程项目投资动态控制体系。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一年里,区财政工作在困难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突破,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正确决策的结果,是区人大依法监督、区政协大力指导的结果,是各镇、街道、园区、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的结果。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伴随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面对“营改增”减税降费的新局面,我区组织财政收入难度将日趋增大;各项刚性支出、改革政策的实施和社会事业发展规模的扩大,对资金的需求远远高于财力的增长,收支矛盾问题将日趋凸显财税体制面临重大调整,财政改革任务将日趋繁重这些都为今后的财政工作带来新的挑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全区财政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区第五次党代会和五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培植财源为重点助力发展,以促进和谐为己任服务民生,以提高效益为目标深化改革,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依据今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了2017年全区总预算和区本级预算草案。收入预算安排坚持科学稳妥、实事求是。支出预算安排坚持量财办事、适度从紧,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对人员经费和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经费足额列入预算,在此基础上,集中财力确保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的落实。
(一)2017年全区财政总预算安排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我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42300万元,按照新财政体制计算,同口径增长6%,其中:区级27690万元,同口径增长7.9%,镇(园区)级114610万元,同口径增长5.5%。主要收入项目安排如下:
税收收入120968万元,同口径增长19%,其中:增值税39120万元,企业所得税19608万元, 其他各项税收收入62240万元;
非税收入21332万元,同口径下降34%,下降主要原因是2016年一次性收入缴库因素,其中: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和其他收入12000万元,教育费附加5880万元,排污费277万元,水资源费108万元,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67万元,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3000万元。
根据初步汇总镇(园区)编制的预算,按照新财政体制计算,2017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2300万元,加上上级各项补助、转移支付补助(不含上级专项追加补助)合计198799万元,剔除上解上级支出16747万元,全区可用财力182052万元。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2017年财政支出预算为182000万元,比上年区人代会批准的支出调整预算数同比增长5.8%。各支出项目初步安排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036万元,增长2.1%;国防支出383万元,增长2.1%;公共安全支出18441万元, 增长2.5%;教育支出48390万元,增长5.9%;科学技术支出3962万元,增长5.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67万元,增长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96万元,增长5.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08万元,增长7.7%;节能环保支出836万元,增长4.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4533万元,增长8.9%;农林水支出9217万元,增长6.5%;交通运输支出387万元,增长5.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747万元, 增长5.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0万元,增长100%;预备费3560万元,增长3.2%;其他支出11677万元,增长16.2%。
2、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南昌市财政局提前下达我区2017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4931万元,支出安排计划如下:
共安全支出2349万元,教育支出3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9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万元,农林水支出 114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八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 67166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长0.8 %。其中:保险费收入41085 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9276 万元,利息收入 3704万元,转移收入880万元,其他收入2221 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81912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长 14.7%。年末滚存结余197899万元。
(二)2017年区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区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7690万元,同口径增长7.9%,其中:税收收入12158万元,非税收入15532万元。
按照新财政体制计算,2017年区本级地方可用财力为132052万元,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2017年本级财政预算支出为132000万元,比上年支出调整预算数增长6.5%。各支出项目初步安排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911万元,增长8.3%;国防支出383万元,增长2.1%;公共安全支出17976万元,增长2.3%;教育支出46970万元,增长5.2%;科学技术支出2722万元,增长3.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37万元,增长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24万元,增长8.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53万元,增长3.3%;节能环保支出536万元,增长2.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853万元,增长6.5%;农林水支出2387万元,增长7.9%;交通运输支出387万元,增长5.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652万元,增长6.6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0万元,增长100%;预备费2600万元, 增长0.8%;其他支出7949万元,增长24.5%。
三、坚定信心,锐意进取,确保完成2017年财政工作任务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做好全区财政工作,对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的财政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硬化措施科学聚财,力促财政持续增收。围绕全年收入目标,把组织财政收入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强化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形成征管合力;落实各项征管措施,加强税源培植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大力实施财政扶持政策,对区内销售规模大、创税能力强的重点纳税企业给予扶持和奖励,不断提升重点企业对财政收入的支撑作用;加大稽查和协税护税力度,建立全区综合治税网络信息平台,及时掌握区内税源增减变化,通过各部门提供的税源信息数据比对,及时制定行之有效的增收措施,确保财政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
2、转化动力服务生财,力促财源稳健建设。按照区党代会提出的“主攻三产、提升二产”发展战略,区财政局将努力发挥财政调控作用,调度各类资金,大力支持产业集聚发展,努力实现三产比重持续提升、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积极支持园区完善功能,加快基础设施改造升级,促进园区提高发展水平;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提升项目承载能力,努力培植税收新的增长点,以实实在在的项目支撑财税收入,为区域经济发展增添后劲;强力推动楼宇经济品质化、高端化、专业化发展,促使楼宇经济成为全区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和重要形态。
3、优化支出合理用财,力促社会和谐发展。坚持把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先保障区重大重点项目、民生实事等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需求,努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实施江安学校、万科城小学等一批校建项目,提升薄弱“村小”硬件设施水平;继续加大养老保险助保贷款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已保续保,进一步扩面增量;以区星级老年公寓为龙头,加快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满足广大老年人养老需求;加大文化投入力度,深入挖掘特色优势文化资源,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筹集资金建设一批群众体育锻炼场所,增添一批群众体育锻炼器材,形成较完善的三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网络;扎实推进安居工程、旧城改造等工作,让更多群众安居乐业;支持“平安青山湖”建设,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夯实基层综治工作基础,为群众提供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按照全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要求,强化财政保障,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呈现“美丽南昌幸福家园”青山湖新面貌
 4、深化改革精细理财,力促财政高效管理。根据中央、省、市财税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区财税体制改革,增强各级经济造血功能;落实新预算法的规定,完善预算制度体系,深入推进预算决算公开,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提高预算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启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区直部门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逐步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做到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健全常态化定期清理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稳妥推动存量债务置换工作,缓解地方财政压力,确保区重点项目的顺利开展;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棚改旧改工作积极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推动我区城乡一体化建设。
5、强化监督严格管财,力促资金安全运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创新全省“三公”经费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的要求,推进我区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突出对重大重点项目资金、重大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进一步完善评审机制,实行主审负责制等措施,努力提高财政投资评审质量。
各位代表,2017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全力以赴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实现“展雄风争上游,创辉煌先小康,建设美丽幸福青山湖”的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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