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现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 年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2020年,收到市财政提前下达我区2020 年各项转移支付资金22514万元,并全额编入2020年预算。
二、2019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9年收到上级补助收入122940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287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6969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30372万元。
根据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性质,安排专项用途资金22514万元,安排用于人员工资、维持正常运转,基础设施、教育、卫生、民生等方面资金22514万元。
三、2019年举借债务情况
截至2019年,我区政府债务限额为29.56亿元,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1.2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1.81亿元,专项债务9.47亿元,担保债务152.7万元)。2019年省财政转贷我区地方政府债券1509万元,全部为再融资债券,其中区本级519万元,高新园区9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