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办发〔2020〕1号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青山湖区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新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有关单位:
《青山湖区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青山湖区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分解表》)已经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区相关分管领导、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对照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进一步细化落实,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按时序进度推进。实行月报制度,项目进展情况每月向区委常委会汇报一次。区委办、区政府办、区项目办将定期进行督查。
中共青山湖区委办公室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